朗读
区移民办,永中街道办事处:
龙华村移民生产用地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望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龙华村移民生产用地分配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附:龙华村移民生产用地分配方案
二OO四年一月五日
龙华村移民生产用地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移民生产用地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移民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实现“稳得住、富得起”的移民工作目标,根据移民工作的有关政策,结合龙华移民村的实际,经深入调查,反复酝酿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方法
1、凡在“移民补偿证”上属移民人口,户口簿上属农业人口的龙华村移民,每人分配移民生产用地0.4亩。
(1)凡在“移民补偿证”上属移民人口,户口簿上属农业人口的龙华村移民,后因上学、服役、劳教等原因而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其户口现已迁回本村的,仍属农业人口的,每人分配移民生产用地0.4亩;属非农人口的,不再分配移民生产用地,可按现行本村0.4亩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的80%予以经济补偿即11520元,今后按农转非对象参与村集体资产分配。尚未迁回户口的,待户口迁回本村,确定户口性质后,按照本条款执行;如果上述三类人员因各种原因,户口落实他乡的,不再分配移民生产用地,本人持异地户籍证明,可按现行本村0.4亩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即14400元,今后不再参与村集体资产分配。
(2)凡在“移民补偿证”上属移民人口,户口簿上属农业人口的龙华村移民,现已死亡的,按现行本村0.4亩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即14400元,今后不再参与村集体资产分配。
2、凡持有“移民补偿证”及户口簿上注明属非农人口(凡在原籍属非农人口,迁移时弄虚作假变为农业人口的,仍视非农人口对待)、新增人口、随迁人口,不分配移民生产用地。
3、移民生产用地分配到户后,多余的田块作为龙华村集体机动田,归龙华移民村集体所有。
4、建议对持有“移民补偿证”及户口簿上注明属非农人口、新增人口、随迁人口的人员给予享有村集体资产的分配权,但村集体资产量化分配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一时难以准确测算,拟在现有集体资金中对农转非人口、新生农业人口、经市移民办批准并在异地未享受土地承包权的随迁农业人口、在异地未享受土地承包权的婚嫁农业人口等预兑一部分,每人预兑金额为2500元。
二、工作步骤
1、龙华村成立移民生产用地分配领导小组,并在区委工作组指导下,负责全村生产用地分配全过程,保障生产用地分配方案顺利实施。
2、村两委对各类人口做好造册、登记、核实工作,并张榜公布。
3、村两委对经公布无异议的分配对象按每人0.4亩的标准分配生产用地。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移民生产用地分配是落实移民政策的一项具体工作,是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保障移民村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村两委必须以对移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地做好移民生产用地分配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会议等宣传载体,反复宣传移民政策和生产用地分配方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体党员干部要在移民生产用地分配过程中率先垂范;全体村民代表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作用。
3、严肃政策,力求实效。移民生产用地分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牢牢把握政策,紧紧依靠群众。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故意谎报户口骗取生产用地分配权的,一旦发现,坚决收回。对在生产用地分配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蓄意扰乱和破坏工作秩序者依法追究责任。
主题词:移民 生产用地分配 通知
抄送:市移民办,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