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信用联社:
自我区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之后,各镇、街道和各基层信用社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农村信用社原社员股东的清退股工作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募股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根据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部署,农村合作银行募股工作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全面开展。为使募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顺利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现就农村合作银行募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宣传力度问题。2004年6月21日是农村信用社原社员股东认购优先股的截止日。截止2004年6月21日,全区农村信用社原社员股东共11592户,共已清退股11027户,尚余自然人社员460户,企业法人社员105户未办理清退股。原社员股东已认购优先股1955户,计1166.75万元。为使原社员股东认购优先股得以较好落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再适当延长清退股和优先股认购的截止期限,新的截止期为2004年6月26日,对此,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信用社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人力,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切实做到各家各户,抓紧做好剩余社员的清退股工作和原社员股东的优先股认购工作。对因宣传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或存在其他私利行为而造成清退股不及时、股份分配不公及其它群体性上访事件等工作被动局面的,将严肃追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信用社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村经济合作社入股问题。凡具有法人资格的村经济合作社认购股份视村集体经济条件而定,但最高认购不得超过20万股。对已注销的村经济合作社允许预入股,但必须在2004年7月底前重新办理好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方可成为正式股东。否则,原数退还预入股金。
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入股问题。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律不得认购农村合作银行股份。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金融 合作银行 募股 通知
抄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工商分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