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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龙湾区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解决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7〕6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温政办〔2007〕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我区企业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推进城市化进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保障权益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扩面任务,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比上年增长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100%)。

  (二)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10年12月底,全区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100%,规模、优秀、功勋企业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60%。具体指标如下:

  1.2008年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人数占企业从业人数的30%,2009年达到企业从业人数的60%,到2010年底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

  2.2008年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辖区内的规模、优秀、功勋企业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人数占企业从业人数的20%,2009年达到企业从业人数的40%,到2010年底达到6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发改、劳动、工商、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组成的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领导小组,积极协调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温州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把辖区内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推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区发改、劳动、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单位)的设立、上市、变更、注销等信息。区总工会要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区经贸(交通)局要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辖区内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落实。受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各金融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信贷优势,支持和促进企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要根据情况,抓好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职工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主动上门,做好各类新设单位建缴的宣传工作,为各单位提供便捷的开户缴存或变更、注销登记服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把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点,率先抓好拟上市企业、大中型企业、功勋企业、优秀企业以及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职工人数较多、人员相对较稳定企业的建立工作,也可以在一般企业的领导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工龄较长的员工中先行建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先试点后推广,注重实效,有序推进,切实运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有效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

  (四)完善相关政策。把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工业企业,功勋、优秀企业的评定体系,作为企业评定功勋、优秀企业的参考标准,实行超过20%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给予优先考虑。将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条款列入《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将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纳入企事业单位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时的审核内容。同时立足企业职工的特点,开展有利于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依法合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开展针对低收入家庭和新温州人的租赁自住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努力拓宽渠道,为企业职工购房提供灵活便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提高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企业单位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少数拒不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促建,对一些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企业,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三年扩面详细指标

  2.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企业分布情况

  
 

附件1

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三年扩面详细指标

单  位

2008年计划扩面人数

2009年计划扩面人数

2010年计划扩面人数

总计(人)

大中型30%

规模20%

合计

大中型60%

规模40%

合计

大中型100%

规模60%

合计

永中街道

1487

1273

2760

1487

1273

2760

1984

1273

3257

8777

蒲州街道

1852

334

2186

1852

334

2186

2469

334

2803

7175

海滨街道

1462

695

2157

1462

695

2157

1950

695

2645

6959

永兴街道

724

165

889

724

165

889

966

165

1131

2909

海城街道

1292

588

1880

1292

588

1880

1722

588

2310

6070

状元镇

2285

469

2754

2285

469

2754

3047

469

3516

9024

瑶溪镇

284

684

968

284

684

968

379

684

1063

2999

沙城镇

327

327

327

327

327

327

981

天河镇

208

364

572

208

364

572

277

364

641

1785

灵昆镇

106

106

106

106

106

106

318

温州工业园区

3212

1175

4387

3212

1175

4387

4282

1175

5457

14231

温州农业开发区

1248

216

1464

1248

216

1464

1664

216

1880

4808

合计(人)

20450

20450

25136

66036


附件2

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开发区企业分布情况

单位名称

大 中 型

规  模

合  计

企业个数

从业人数

企业个数

从业人数

企业个数

从业人数

永中街道

6

4958

41

6363

47

11321

蒲州街道

9

6172

11

1670

20

7842

海滨街道

8

4875

21

3472

29

8347

永兴街道

4

2415

6

824

10

3239

海城街道

7

4303

18

2940

25

7243

状元镇

10

7616

13

2345

23

9961

瑶溪镇

6

2801

18

3418

24

6219

沙城镇

0

0

11

1634

11

1634

天河镇

2

691

10

1818

12

2509

灵昆镇

0

0

3

526

3

526

温州工业园区

16

10704

32

5871

48

16575

温州农业开发区

4

4158

7

1078

11

5236

总合计

72

48693

191

31959

263

80652

备注:

1.根据区统计局统计标准:大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总资产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规模企业是指区统计局2007年度登记的规模企业(不含大中型企业)中,从业人数超过100人的企业和从业人数少于100人的区优秀(功勋)企业。

  
 

  主题词:综合  公积金制度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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