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六年九月五日
龙湾区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有效控制外出流动人员违法生育,全面提高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镇(街道)要认真开展外出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是摸清本区户籍在外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避孕节育措施及持婚育证明、缴纳社会抚养费、详细地址等情况,建立完善的管理和服务台帐,并纳入数据库管理,及时提交、反馈信息。
二、各镇(街道)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小分队,对本镇(街道)外出流动人口中违法怀孕等计生重点对象,积极组织力量外出落实节育、补救等措施,活动经费由区财政予以相应补助。
(一)市内区外落实违法怀孕补救措施1例,或落实二女户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1例,区财政每例补助2000元。
(二)省内市外落实违法怀孕补救措施1例,或落实二女户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1例,区财政每例补助3000元。
(三)省外落实违法怀孕补救措施1例,或落实二女户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1例,区财政每例补助5000元。
(四)对镇(街道)组织流动人口计生小分队落实节育、补救等措施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五)各镇(街道)于每年6月份、12月份将落实外出计生重点对象节育、补救等措施数据上报区人口和计生局,凭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手术证明、受术者身份证、结婚证或婚育证明、谈话笔录等材料,经区人口和计生局核实后,确定各镇(街道)活动经费补助数额。
三、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在条件允许下,可由我区外出流动人员现居住地政府和计生部门实行委托管理或双向管理;对我区外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区人口和计生局可与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计生管理服务协议书,协商建立长期关系;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助把好孕环情监测服务质量审核关,及时反馈我区在外育龄人员孕情信息,主动并协助落实计生节育、补救措施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是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主题词: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