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区财政局《关于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调整的意见》(温龙财政〔2005〕14号文件)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四月八日
龙湾区财政局关于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
调整的意见
为了加强和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提高单位的执行能力。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切实保障单位经常性支出的合理需要,提高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2004年部门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现就调整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意见如下:
一、调整范围
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调整内容
1、公用经费
⑴第一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从2004年每人一年10000元调整到14000元;
⑵第二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从2004年每人一年9000元调整到12000元;
⑶第三档:其他区直单位从2004年每人一年8000元调整到10000元,单位预算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每人一年按10500元计算。
2、下乡补贴的调整
下乡补贴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执行时间自2005年1月1日始。
主题词:财政 预算 部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