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前期研究工作成果会审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规划编制单位根据评议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设计;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规划编制单位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确保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完成。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
前期研究工作成果会审纪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区国土资源分局共同编制完成了《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前期工作成果。2006年9月14日,王忠立副区长主持召开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前期研究工作成果进行了咨询评议。与会人员在听取了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有关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前期研究工作成果的介绍后,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评议,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认真贯彻“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式,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明确,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较好地体现了“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
二、提交的前期工作成果既有对上轮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回顾,又有建设用地供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等基础性专题研究,成果内容比较丰富。对我区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透彻,查清了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的使用情况,并与上轮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相对照,总结了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了借鉴与依据。
三、对我区的发展定位把握准确,能保障近中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制定的龙湾区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目标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在深入分析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既保护了耕地,又保障了合理的建设用地需求,论据充分,分析合理,符合我区的客观实际情况。
四、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已经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城区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了协调与衔接,吸收了相关规划的最新成果。
五、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预测
(一)建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在新一轮规划中的保证数量前提下,更要注重质量的保护。考虑我区在温州区域经济的特殊地位,以及地形地貌的特殊性,难以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时保证的情况下,适当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二)原则同意补充耕地量预测方法,建议对2005-2020年增加耕地2575公顷的预测结果进一步修正,对滩涂开发方向向建设用地倾斜。对远期的耕地缺口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耕地后备资源库工作,进一步分析后提出解决方案,原则上以异地补充为主。
(三)原则同意用地需求量采用统计与分解相结合的预测方法,测算结果须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对我区建设用地需求的影响。建议需求量预测增加城区第二产业和城市用地外迁需求测算数据。建议与规划、统计部门就人口数量问题作进一步校核,并结合我区目前建设布局以及向海涂围垦要地发展的战略部署,可适当减少占用耕地的比例。
六、在部分具体内容的提法、用词等方面做进一步修改、规范和提炼。对有关基础数据做进一步的核实,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严密性。
与会人员认为,前期工作成果已经达到《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等文件的要求,同意通过龙湾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并由规划编制单位吸纳相关部门的建议做相应修改完善后,提交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查并转报省政府审核。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规划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