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测评标准,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继续把信息工作列入区级机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年度共性目标考核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分范围
(一)区府办各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
(二)经区府办编辑、综合专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
(三)突发性事件、重大情况等经区府办转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
二、计分办法和标准
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来稿不计分,被各级信息刊物采用后累计加分。即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包括领导批示)分别采用的,按标准给予累计计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每周要情》采用的稿件,每篇计5分。
(二)《领导参阅》采用的稿件,每篇计8分。
(三)经区府办编辑、综合专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的每篇计5分。
(四)突发性事件、重大情况等经区府办转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的每篇计8分。
(五)市府办采用的一般性稿件每篇计10分,省府办采用的每篇计20分,国办采用的每篇计50分。
(六)调研、经验交流类信息经区府办编辑后上报省府办的每篇计15分,被省府办采用的加3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再加60分。
(七)信息稿件由多个部门供稿,经区府办综合编辑后上报的,按各部门、单位在该信息稿件中呈现的重要程度予以分别计分,最低不少于5分。
(八)被采用的信息,获区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分,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0分,国家领导人或国办领导人批示的每篇加40分。同条信息获多位领导批示,以最高领导批示计分,不累计加分。
(九)迟报或漏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每次扣15分;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每次扣20分;迟报或漏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受市、区级通报批评,每次扣25分;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受市、区级通报批评,每次扣30分。
三、考核评比办法
(一)对采用的信息实行计酬,年终统一发放奖金。
(二)按照上述计分标准进行统计,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条目及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二)设全年考核标准分(见附件)。年终考核根据各单位全年累计得分减去考核标准分排定名次,并据此排名评比表彰先进;未达到考核标准分的不予评比先进。年度先进单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进步奖2名。
(三)设年度优秀信息员奖,年终考核排名前15名单位可推荐1名信息工作者参加评比。
(四)对各单位迟报、漏报、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将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一年中因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迟报、漏报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并被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比先进资格。
附件:龙湾区2006年政务信息考核标准分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龙湾区2006年政务信息考核标准分
| 单 位 | 考核分 | 单 位 | 考核分 |
| 永中街道 | 100 | 审计局 | 70 |
| 蒲州街道 | 80 | 统计局 | 70 |
| 永兴街道 | 80 | 环境保护局 | 70 |
| 海滨街道 | 80 |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 20 |
| 海城街道 | 80 | 体育局 | 20 |
| 状元镇 | 80 | 风景旅游管理局 | 30 |
| 瑶溪镇 | 80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40 |
| 沙城镇 | 80 |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20 |
| 天河镇 | 80 | 市政园林管理局 | 20 |
| 灵昆镇 | 80 | 移民安置办公室 | 20 |
| 监察局 | 40 | 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 40 |
| 侨办 | 20 | 温州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 40 |
| 公安分局 | 80 | 行政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 20 |
| 发展和改革局 | 60 | 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 |
| 经济贸易局(交通局) | 70 | 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 30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50 | 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 | 20 |
| 教育局 | 70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 40 |
| 科学技术局 | 50 | 工商分局 | 40 |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30 | 规划分局 | 40 |
| 民政局 | 60 | 国土资源分局 | 40 |
| 司法局 | 60 | 房管分局 | 30 |
| 财政局(地税分局) | 70 | 质监分局 | 40 |
| 人事劳动局 | 60 | 社保分局 | 30 |
| 建设局 | 70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 40 |
| 农林水利局 | 70 | 供电分局 | 20 |
| 海洋与渔业局 | 60 | 永强电业公司 | 20 |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50 | 永昌堡保护修建管委会 | 20 |
| 卫生局 | 70 | 交巡警三大队 | 20 |
|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60 | 消防大队 | 20 |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