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及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府于11月下旬,组织开展了2006年度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自《关于开展200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办〔2006〕130号)下发后,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有重点地对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人事劳动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永中街道办事处等七个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法制意识逐步增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特别是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能亲自抓法制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主动参与研究、讨论和部署,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
(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各行政执法部门注重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的教育培训,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树立了严格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机构逐渐健全。近年来,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如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局、区海洋与渔业局、永中街道办事处组建了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大了执法力度。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立了专门的法制机构,强化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与监督。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设“法治龙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程序意识还需加强。通过这次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个别部门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的案卷格式文书不规范,有的更改过的笔录证据缺少被调查对象的按印(印章、手印)确认,有的调查笔录采用圆珠笔记录,有的现场勘查笔录、调查笔录中缺少出示执法证件及表明身份的记录。同时,此次监督检查还发现个别执法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有的案件未立案先调查,有的未告知先处罚,有的听证时间未到便已作出处罚,有的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规范送达。
(二)执法随意性问题较为突出,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高。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相当一部分是根据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幅度和范围内进行裁量。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法定职权,或者处罚畸轻畸重,执法随意性问题较为突出。有的不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应给予并处的,而具体实施中只进行了单处;有的对同一违法事实处罚的标准不一样,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有的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而案卷中无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存在行政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密切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彻底解决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建设,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制,使其真正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龙湾”中的重要作用。
(三)查漏补缺,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此次监督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的研究和探讨,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研讨和交流,从具体的个案入手,理清办案思路,掌握办案技巧,增强执法办案的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检查 通报
抄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