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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农业普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区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我区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有利于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这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镇(街道)、村(居)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 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全区的村(居)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龙湾区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区财政局和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需要,认真及时地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区政府把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 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辖区范围内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镇(街道)的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应在2006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要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作用,从镇(街道)、村干部中选调农业普查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并认真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四、普查的宣传发动与经费保障 

  普查动员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之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区、镇(街道)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确保到位。 要落实好普查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 理设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我区区域范围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每个镇(街道)、部门、 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苏孝永

  副组长:赵春斋(区政府办公室)

  张崇芳(区农林水利局)

   项云霞(区统计局)

  成  员:陈李洁(区委农办)

   郑光泽(区委宣传部)

   郑  靖(区发改局)

  李寿春(区经贸(交通)局)

  黄根良(区民政局)

  白玉树(区财政局)

  陈友善(区司法局)

        黄新民(区农林水利局)

   余志豹(区海洋与渔业局)

   廖海容(区统计局)

  金小洁(区工商分局)

   黄顺杰(区国土资源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廖海容兼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农业  普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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