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DMF废气治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龙湾区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DMF废气治理方案
为切实治理合成革行业废气的污染,改善我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合成革行业发展的实际,在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特制定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DMF废气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的合成革行业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合成革行业已成为我区的支柱产业之一。至2003年4月底,我区共有合成革企业80多家,生产线270多条,其中干法生产线104条。但由于合成革在生产过程中使用DMF、甲苯、丁酮等有机溶剂,产生大量的有机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已成为我区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
二、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控制合成革废气对大气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合成革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计划及内容
1、治理范围:龙湾区辖区内所有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根据分步实施的要求,以扶贫开发区为重点治理区域,分批分期开展。
2、治理计划:要在2005年4月1日前全面完成龙湾区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DMF废气治理。2003年的治理工作重点是扶贫开发区内的合成革企业。
3、治理内容:封闭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烘箱装置,使合成革废气有组织排放,并安装合成革PU干法生产线DMF废气回收装置。
(三)治理措施
1、大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广大新闻媒体宣传合成革DMF废气净化回收装置的成功经验。根据治理要求,营造治理氛围,形成企业主动配合,群众全面监督的局面,确保治理工作的圆满完成。
2、环保部门要严格把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关,确保废气回收装置的质量和处理效果。
3、计划、经贸(安全)、工商、财税、卫生等部门对合成革行业审批时,要严把关,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4、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有合成革企业未安装DMF回收装置的,一律不得扩大生产规模。
5、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排污单位治理污染的责任制和治理资金,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主动要求治理DMF废气和积极配合治理工作,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的企业,一条生产线安装一套回收装置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两条生产线合装一套回收装置的给予8万元的奖励。
2、企业在治理过程中不配合环保部门,并在2005年4月1日前未能完成治理工作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一律予以关闭。
3、企业如停止使用甲苯、丁酮,或对DMF、甲苯、丁酮实行一并处理并达标排放的,将对企业的排污收费实行优惠,并酌情予以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纯一同志任组长,诸松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石岳芳、朱进龙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发区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春霞为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环保 合成革 废气 治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5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