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厅字〔2000〕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凡持有我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证的会员,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享受以下几方面优惠政策。
一、从事工商业的:
1、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证照,手续齐全的,予以优先办理,并可预约办理。
2、对从事经商办企业的,在法律、政策许可前提下,经营范围予以适当放宽。
3、凭其《会员证》,可减免全年工商管理费的5%,减免期限为一年。
4、工商、税务、农村金融等部门、单位要对基层协会“以会养会”所创办的经济实体,给予优惠的政策并积极扶持。
二、从事养殖业、农林业的:
1、免费享受区涉农部门的技术指导服务,优先参加区涉农部门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班。
2、优先提供名特优种子、种苗。
3、对涉及涉农部门的收费项目,按规定最低标准收取。
4、对获得市副食品办监制认可的“放心菜”标志的持证农户,给予奖励500元。
三、医疗卫生(区级医疗机构和各镇、街道卫生院)
1、三大常规检查(尿、便、血)优惠10%。
2、特殊检查(CT、B超、胃镜、脑电图等)费优惠10%,住院床位费优惠20%。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限区计生服务部门)
1、持有《会员证》,免收挂号费。
2、B超检查、血常规化验、小便常规化验、妊娠测检、波姆治疗等收费优惠20%。
二OO三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协会 政策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6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