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大力促进农村发展,根据4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税费改革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3年4月14日至18日,为期5天。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各镇(街道)的债务情况,包括有无发生新债情况,有无将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的情况;
2、检查有无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包括取消乡统筹费情况,取消农业特产税情况,取消屠宰税情况;
3、检查改革配套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检查各单位落实浙委办[2002]39号《关于印发我省农村税费改革10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中规定的几个配套文件情况。
三、检查形式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自查时间安排为4月14日至15日,集中检查时间安排为4月16日至18日。
四、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OO三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村 税费改革 检查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