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考评力度,深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区政府决定调整龙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调整为采取明查、暗访和日常督查的方式进行,每季暗访二次,明查一次,日常督查根据明查暗访的交办情况不定期进行。同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检查情况和办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年终考核评分调整为明查占60%,暗访占30%,交办件完成情况占10%。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进行补充与调整。各镇(街道)考核标准见附件1;各工业园区考核标准见附件2。
附件:1.各镇(街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2.各工业园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二OO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各镇(街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 考核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 一、组织制度 (16分) |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有年度计划,每季有小结,得2.0分;有一套环卫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以台帐为准),得2.0分;定期对村(居)进行考核,有制度保障,有评比结果,有奖惩措施得2.0分;按路等级规定配足清扫人员,得3.0分;环卫经费到位,得3.0分;环卫费按进度收取,收齐收足,得2.0分;有组织地抽调各部门单位开展严管,得2.0分。 |
| 二、环卫设施 (12分) | 各村(居)有足量的垃圾屋,垃圾临时堆放点,主要道路有足量的果壳箱,卫生容器,且设置规范,间距符合要求,整治有序,得6.0分,无设置不得分,不合格每处扣0.5分,环卫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公厕有专人管理得1.0分,厕内基本无臭味,化粪池密封不漏溢得1.0分;垃圾场(楼)设施完善,功能完好,得3.0分。 |
| 三、道路清扫 (20分) | 路面干净得10分,有浮土、污泥每处扣0.5,有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每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0分,晴天路面有积水每处扣0.5分,垃圾扫入边沟、绿地或雨水井扣1.0分;行人道花坛、树穴干净得2.0分,有废弃物每处扣0.5分;道路两侧、各村(居)无垃圾死角得8分,每有一处垃圾死角扣2分,超出3处扣8分。 |
| 四、垃圾收集 (16分) | 主要道路垃圾上门收集率达85%以上,得4.0分,每降低1%,扣0.5分;无垃圾擅身焚烧堆积,得2分;垃圾清运及时干净,得8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5分;及时上报垃圾处置报表得2.0分。 |
| 五、绿化环境 (7分) | 绿化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得2.0分;绿地整洁废弃物日产日清得2.0分,有垃圾堆放每处扣0.5分;及时修剪除草除虫,及时修复损坏绿化带,得3.0分。 |
| 六、公共卫生 (8分) | 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整治有序,有定期除四害,蝇蛆数量符合标准,得2.0分;学校食堂规范整洁得2.0分;医院医疗固废物,污水处置妥当得2.0分;公共餐饮场所干净整洁,证照齐全得2.0分。 |
| 七、街容街貌 (9分) |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80%以上,得3.0分;街容街貌整洁有序,得6.0分,有出现乱贴、乱堆放、店外经营、擅自设置占道灯箱和广告牌匾等情况,每处扣0.5分。 |
| 八、污水处理及污染源整治 (12分) | 河道及两岸整治有效、无污染源得12分。有生活污水直排每处扣0.5分,有违章占河、垃圾入河、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每处扣0.5分,有企业、畜牧业污染严重每处扣1分。 |
附注: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各地环境卫生管理推向市场化情况予以加1—3分;建成一个垃圾中转站加3分;开展大规模全范围的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酌情予以加分。
附件2
各工业园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 考核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
| 一、组织制度 (16分) |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有年度计划,每季有小结,得3.0分;有一套环卫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有成效明显(以台帐为准),得3.0分;按规定配足环卫清扫工人,得4.0分;环卫经费到位,得3.0分,其中卫生费收足收齐,得1.0分;有组织地抽调各部门单位开展严管,得2.0分。 | |
| 二、环卫设施 (12分) | 有垃圾中转站或临时垃圾堆放点,得3.0分;主要道路有足量的环卫设施,且设置规范,整洁有序,得5.0分;环卫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公厕有专人管理,厕内干净,基本无臭味,无溢漏,得2.0分;垃圾清扫车辆车貌清洁,得2.0分。 | |
| 三、道路清扫 (22分) | 路面干净得10分,有浮土、污泥,每处扣0.5分,有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每处扣0.5分,有垃圾每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0分,晴天路面有积水每处扣0.5分;行人道花坛树穴干净得2.0分,垃圾扫入边沟、绿化带或雨水井扣1.0分,有废弃物每处扣0.5分;道路两侧、闲置地、交接处无垃圾死角,得10分,每有一处垃圾死角扣4分,扣完为止。 | |
| 四、垃圾收集 (16分) | 主要道路垃圾上门收集率达85%以上,得4.0分,每降低1%扣0.5分;主要道路配有专门的保洁人员,管理规范,得2.0分;垃圾清运及时干净,得6分;没有垃圾焚烧、垃圾堆积得2.0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5分;及时上报垃圾处置报表,得2.0分。 | |
| 五、绿化环境 (10分) | 绿化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得4.0分;及时修剪、及时除草除虫得2.0;绿化带损坏及时修复得2.0分;绿地整洁,废弃物日产日清,得2.0分,有垃圾堆放每处扣1.0分。 | |
| 六、区容区貌 (12分) | 签订企业“门前三包”、“厂内达标”责任制85%以上,得3.0分;每月有督查落实,得3.0分;街容厂貌整洁有序,得4.0分,出现乱张贴、乱堆放、乱设摊点、擅自设置的占道灯箱、广告牌匾等情况,每处扣0.5分;公共场所整洁有序,定期除四害,蝇蛆数量符合标准得2.0分。 | |
| 七、污水处理 及污染源整治 (12分) | 辖区内河道整治有效,得6.0分,有违章占河、垃圾入河、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每处扣0.5分,若无河道,此6.0分酌情在别处计分;企业污染源整治有效,得6.0分,每有一企业环保不达标,扣1.0分。 | |
附注: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各地环境卫生管理推向市场化情况予以加1—3分;建成一个垃圾中转站加3分;开展大规模全范围的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酌情予以加分。
主题词:能源 工程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