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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考评力度,深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区政府决定调整龙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调整为采取明查、暗访和日常督查的方式进行,每季暗访二次,明查一次,日常督查根据明查暗访的交办情况不定期进行。同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检查情况和办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年终考核评分调整为明查占60%,暗访占30%,交办件完成情况占10%。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进行补充与调整。各镇(街道)考核标准见附件1;各工业园区考核标准见附件2。

   附件:1.各镇(街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2.各工业园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二OO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各镇(街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  分  标  准

一、组织制度

(16分)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有年度计划,每季有小结,得2.0分;有一套环卫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以台帐为准),得2.0分;定期对村(居)进行考核,有制度保障,有评比结果,有奖惩措施得2.0分;按路等级规定配足清扫人员,得3.0分;环卫经费到位,得3.0分;环卫费按进度收取,收齐收足,得2.0分;有组织地抽调各部门单位开展严管,得2.0分。

二、环卫设施

(12分)

  各村(居)有足量的垃圾屋,垃圾临时堆放点,主要道路有足量的果壳箱,卫生容器,且设置规范,间距符合要求,整治有序,得6.0分,无设置不得分,不合格每处扣0.5分,环卫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公厕有专人管理得1.0分,厕内基本无臭味,化粪池密封不漏溢得1.0分;垃圾场(楼)设施完善,功能完好,得3.0分。

三、道路清扫

(20分)

  路面干净得10分,有浮土、污泥每处扣0.5,有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每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0分,晴天路面有积水每处扣0.5分,垃圾扫入边沟、绿地或雨水井扣1.0分;行人道花坛、树穴干净得2.0分,有废弃物每处扣0.5分;道路两侧、各村(居)无垃圾死角得8分,每有一处垃圾死角扣2分,超出3处扣8分。

四、垃圾收集

(16分)

  主要道路垃圾上门收集率达85%以上,得4.0分,每降低1%,扣0.5分;无垃圾擅身焚烧堆积,得2分;垃圾清运及时干净,得8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5分;及时上报垃圾处置报表得2.0分。

五、绿化环境

(7分)

  绿化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得2.0分;绿地整洁废弃物日产日清得2.0分,有垃圾堆放每处扣0.5分;及时修剪除草除虫,及时修复损坏绿化带,得3.0分。

六、公共卫生

(8分)

  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整治有序,有定期除四害,蝇蛆数量符合标准,得2.0分;学校食堂规范整洁得2.0分;医院医疗固废物,污水处置妥当得2.0分;公共餐饮场所干净整洁,证照齐全得2.0分。

七、街容街貌

(9分)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80%以上,得3.0分;街容街貌整洁有序,得6.0分,有出现乱贴、乱堆放、店外经营、擅自设置占道灯箱和广告牌匾等情况,每处扣0.5分。

八、污水处理及污染源整治

(12分)

   河道及两岸整治有效、无污染源得12分。有生活污水直排每处扣0.5分,有违章占河、垃圾入河、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每处扣0.5分,有企业、畜牧业污染严重每处扣1分。

  附注: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各地环境卫生管理推向市场化情况予以加1—3分;建成一个垃圾中转站加3分;开展大规模全范围的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酌情予以加分。


  附件2

各工业园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评  分  标  准

一、组织制度

(16分)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有年度计划,每季有小结,得3.0分;有一套环卫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有成效明显(以台帐为准),得3.0分;按规定配足环卫清扫工人,得4.0分;环卫经费到位,得3.0分,其中卫生费收足收齐,得1.0分;有组织地抽调各部门单位开展严管,得2.0分。

二、环卫设施

(12分)

  有垃圾中转站或临时垃圾堆放点,得3.0分;主要道路有足量的环卫设施,且设置规范,整洁有序,得5.0分;环卫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公厕有专人管理,厕内干净,基本无臭味,无溢漏,得2.0分;垃圾清扫车辆车貌清洁,得2.0分。

三、道路清扫

(22分)

  路面干净得10分,有浮土、污泥,每处扣0.5分,有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每处扣0.5分,有垃圾每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0分,晴天路面有积水每处扣0.5分;行人道花坛树穴干净得2.0分,垃圾扫入边沟、绿化带或雨水井扣1.0分,有废弃物每处扣0.5分;道路两侧、闲置地、交接处无垃圾死角,得10分,每有一处垃圾死角扣4分,扣完为止。

四、垃圾收集

(16分)

  主要道路垃圾上门收集率达85%以上,得4.0分,每降低1%扣0.5分;主要道路配有专门的保洁人员,管理规范,得2.0分;垃圾清运及时干净,得6分;没有垃圾焚烧、垃圾堆积得2.0分,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5分;及时上报垃圾处置报表,得2.0分。

五、绿化环境

(10分)

  绿化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得4.0分;及时修剪、及时除草除虫得2.0;绿化带损坏及时修复得2.0分;绿地整洁,废弃物日产日清,得2.0分,有垃圾堆放每处扣1.0分。

六、区容区貌

(12分)

  签订企业“门前三包”、“厂内达标”责任制85%以上,得3.0分;每月有督查落实,得3.0分;街容厂貌整洁有序,得4.0分,出现乱张贴、乱堆放、乱设摊点、擅自设置的占道灯箱、广告牌匾等情况,每处扣0.5分;公共场所整洁有序,定期除四害,蝇蛆数量符合标准得2.0分。

七、污水处理

及污染源整治

(12分)

  辖区内河道整治有效,得6.0分,有违章占河、垃圾入河、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每处扣0.5分,若无河道,此6.0分酌情在别处计分;企业污染源整治有效,得6.0分,每有一企业环保不达标,扣1.0分。

  附注: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各地环境卫生管理推向市场化情况予以加1—3分;建成一个垃圾中转站加3分;开展大规模全范围的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酌情予以加分。


  主题词:能源  工程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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