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第三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我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根据《浙江省“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我区第三产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区,深入实施“主攻三产、提升二产、优化一产”发展战略,全力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强服务产业综合竞争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经济结构优化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逐步形成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同国际接轨为标志的现代第三产业体系。
2、主要目标。我区第三产业发展以结构调整和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逐步构建起功能完备、结构合理、市场化程度高,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第三产业体系。
到2010年:
——第三产业增加值突破120亿元(区本级65亿元),年均增长23%(区本级为20.5%),占GDP比重提高到27%(区本级为26%)以上。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区本级)达到12万人左右,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32%左右,成为吸纳新增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
——进一步增强商贸、房地产、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现实优势行业的竞争力;同时加快旅游、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社会服务、中介服务、文教卫体等新兴行业的发展,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到45%左右。
——第三产业税收年均增长12%,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5%,其中地方税收年均增长13%,占地方财政收入力争提高到35%。
——第三产业开放、竞争和市场机制初步建立,运行环境总体向好。
到2015年:
——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力争接近45%,使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55%左右。
——第三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程度达到较高的水平,同国际接轨的影响力广泛渗透到各个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商贸布局系统化、市场建设专业化、房产开发精品化、旅游休闲都市化、物流信息网络化、社区服务数字化,基本建立起具有龙湾特色的现代第三产业体系。
3、重点领域。我区第三产业鼓励发展的重点是: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休闲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
二、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
(一)放宽第三产业的市场准入
1、放宽第三产业准入领域。积极鼓励民营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第三产业发展。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应允许民间资本投资、生产经营;凡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应鼓励和允许外商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进入。
2、降低第三产业准入门槛。对从事信息服务、旅游服务、社区服务、科技服务、中介服务和租赁服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除有特别限制以外,经审核允许注册资本金实行分期注入,分批到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注入有困难的,可分期到位,投资人首期出资额须达到注册资本的2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全部到位。
非公有制经济兴办社区服务业,属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额为3万元。
(二)扩大第三产业对外开放
1、加大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外资投身第三产业的基础设施和现代服务业,对引入外资的三产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
2、加快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盘活土地存量,发挥土地资产效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迁出或关停城区内污染大、占地多,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政府优先安排其工业用地,原土地归政府统一安排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投向与“退二进三”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建设。
(三)提升第三产业企业发展水平
1、培育龙头企业。凡三产型企业当年入围“龙湾区百强企业”的,具体奖励按照区政府《进一步扶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标准执行。
2、鼓励树立创品牌意识。三产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商号)、温州知名商标、龙湾名牌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市名牌产品,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区政府《进一步扶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标准执行。
3、积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对新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三产企业;房地产企业当年资质晋升到二级或一级的,给予适当奖励。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1、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作为第三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三产项目前期、三产项目对外招商引资、支持三产重点行业发展和目标考核奖励。
2、加强与银行的相互沟通。银行业应根据国家货币政策的取向,合理安排资金,加大对第三产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尽量满足三产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和个人经济适用房、汽车、教育、旅游等消费的信贷支持。对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资信良好,有偿还贷款能力的三产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在利率上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可享受少浮、不浮和下浮待遇。
(五)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1、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引进跨国流通企业的资本、技术和管理,支持跨国分销企业在我区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体系,推动我区产品更多地进入全球营销网络。
2、鼓励流通企业增强集聚能力。专业市场或超市凡年成交额分别在1亿元、2亿元、3亿元以上,且税收比上年增幅分别达到30%、20%、15%以上的,每家分别奖励5000元、1万元、2万元;对入场新建各类商贸场所的经营户管理费实行“一免两减半”(第一年全免,第二、三年减半收取)。对达到创建“千镇(街道)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标准,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每家分别奖励10000元和1000元。
3、培育优势流通企业。对列入省重点培育的流通企业,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行政办公用房房产税;在重要商品经营权许可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鼓励各社会投资主体积极参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投资和经营管理,对列入省重点物流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农转用指标可在省机动指标中统筹安排。对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运输、配送、仓储项目用地和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执行。农产品物流配送试点企业建设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2、信息服务业。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购置国产设备(包括软件)的投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经批准可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旅游业。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标准执行。
4、金融业。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在我区设立总部的,在用地上优先予以考虑。
5、文卫体产业。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建文化、卫生和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符合本行业标准要求并验收投用,前两年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七)鼓励人才、社会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
1、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大力引进旅游、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各类中介服务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策划、管理、经纪人才。第三产业重点企业引进的人才如符合《龙湾区引进人才若干规定(试行)》中要求的条件,优先享受该规定中所提供的关于申请购房、落户、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待遇。
2、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第三产业。除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外,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享受低保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再就业优惠证》,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凡享受上述奖励的单位,必须是龙湾区管理、统计,列入市、区税收分成的单位,并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依法经营。考核数据,以实际投资额(当年实际完成财务支出数)为准。奖励办法涉及财政税收的,由区财政局负责审定;涉及三产项目认定的,由区三产发展办公室负责审定。所有奖励最后报区政府审批同意。
本《意见》由区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第三产业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