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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以及前阶段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的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园区、指挥部以及临时机构)“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主要以2007年度为重点。主要以2007年度为重点,具体包括:

  (一)政府性基金

  (二)专项收入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罚没收入

  (五)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六)其他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二)是否存在擅自决定减收、免收、缓收预算外资金等现象。

  (三)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等现象。

  (四)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或多头开设账户等现象。

  (五)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使用不合法票据等现象。

  (六)是否存在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或国库资金等现象。

  (七)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库科。

  具体步骤如下:

  (一)全面自查阶段(2008年7月10日—2008年7月30日)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照自查,如实填报自查表格(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经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7月30日前报联合检查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2008年8月1日—2008年8月30日)

  联合检查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表开展全面审核与校对,根据工作需要实施重点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30日)

  根据检查结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但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书,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联合检查组做出具体处理决定。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组织到位,责任到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整改落实。需整改的单位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给联合检查组,对于按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并整改到位的单位将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问题严重的单位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纳入今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附件:1.“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自查表

  2.2007年度单位收入情况自查表

  3.银行账户情况自查表

  4.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自查表

       5.关于“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自查表的填报说明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自查表

检  查  内  容

是/否

金  额

简要说明

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是否存在擅自决定减收、免收、缓收预算外资金

 

 

 

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预算外资金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或多头开设账户

 

 

 

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使用不合法票据

 

 

 

是否存在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或国库资金

 

 

 

是否存在“坐收做支”或私设小金库

 

 

 


  附件2

2007年度单位收入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收入项目

收费依据

票据类型

使用数量

(本或份)

票面金额

(元)          

已上缴财政  专户(元)

应缴未缴(元)

备注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附件3

银行账户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核准号

账户性质

资金余额

资金来源

备注

 

 

 

 

 

 

 

 

 

 

 

 

 

 

 

 

 

 

 

 

 

 

 

 

 

 

 

 

 

 

 

 

 

 

 

 

 

 

 

 

 

 

 

 

 

 

 

 

 

 

 

 

 

 

 

 

 

 

 

 

 

 

 

 

 

 

 

 

 

 

 

 

 

 

 

 

 

 

 

 

 

 

 

 

 

 

 

 

合    计

 

 

 

 

 

 

 

备注:本表统计日期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附件4

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票 据 类 型

上年结余(本)

2007年领购数量(本)

已使用数量

 (本或份)

已结报票据

(本)

未结报票据

(本)

未结报票面

金  额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附件5

关于“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自查表的填报说明

  一、报送时间

  自查表(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报送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前,自查自纠结果及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前。

  二、填报说明

  1.要求各单位根据表格所列信息一一对应,如实填报,无对应信息可填报的一律填写“无”。

  2.附表1,按表格所列内容填报“是”或“否”,并附简要说明,特殊情况应做详细说明的可另附后(盖公章),有具体金额可填报的对应“金额”栏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3.附表2,要求填报的内容仅限于2007年度。“收入项目”指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收费依据”有依据的请填写收费依据文件文号或收费许可证号,无依据的填写“无”。

  4.附表3,要求各单位如实填报所有的银行账户,已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请在“开户核准号”栏填写开户许可证号码,未经批准的开户请在“开户核准号”栏填写“无”,“账户性质”要求对应开户许可证内容填写“基本户”或“专用户”或“一般存款户”或“临时户”,未取得开户许可证的一律填写“临时户”。“资金余额”栏根据2008年6月30日的银行对帐单余额如实填报。“资金来源”栏要求填写“财政拨款”或“单位收入”。

  5.附表4,中的“票据类型”根据单位领购的票据种类分别填列,“上年结余”指收入没有缴入财政专户的已使用票据结余数量以及未使用票据结余数量。“未结报票面金额”指历年来应缴未缴的票面金额。

  三、编报要求

  各单位填写完毕后,请将表格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上报,纸质表格的有关经办人、负责人、单位公章等签章信息要求一律齐全,电子表格的相应信息也应完整录入。

  电子表格上报邮箱:zhuyjlw@163.com

  纸质报表送达地址:龙湾区财政局310办公室

  联系人:杨洁菲、诸怡君 联系电话85600828


  主题词:财政  收支两条线  检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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