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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加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加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龙湾区加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龙湾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根据省、市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龙湾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温龙委发〔2007〕30号)文件精神,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塑造服务热情、办事高效、依法行政的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龙湾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以审批中心为主导,部门和基层站所窗口为延伸“三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建设“顾客导向型”政府便民服务体系,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一项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基层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实施对象

  首批纳入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部门单位有:区公安分局下属基层派出所、农林局下属农机总站、环保局下属环境管理所、工商分局下属工商管理所、规划分局下属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分局下属土地管理所、房管分局下属房屋管理所等7个部门40个基层站所。

  四、工作任务

  (一)统一服务运作模式。参照《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凡是与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非许可事项均应实行窗口式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办件,统一送达办理结果。

  (二)统一政务公开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实现服务内容、申报材料(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经办人、审批人等有关内容的公开,编制《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公示投诉受理部门和投诉受理电话,方便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

  (三)统一窗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强基层站所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四)统一人员行为规范。应当高度重视基层站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服务规范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五)统一网络建设要求。加强基层站所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窗口服务网络化管理,开通网上资料下载和网上办事等功能。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系统平台相对接,实现审批中心与基层站所服务终端的互联互通。

  (六)统一组织考核评比。主管部门应建立基层站所考评制度,每季度实行流动红旗评比,区政府每年对基层站所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通报。

  五、实施步骤

  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在2007年度全面推开,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26日——8月15日)。制定《龙湾区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召开动员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9月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基层站所单位深入开展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设立服务窗口,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审批等服务事项。清理办理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办事质量,推进部门充分授权给基层。

  (三)验收总结阶段(9月16日——10月10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由区政府公布验收结果,并作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重要依据和前提。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政府建立由区监察局、纠风办、效能办、审管办、法制办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基层站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统一思想,精心实施。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安排分管领导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指导。各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这一主题,履行好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出的这一重要措施得到落实。各单位请将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工作计划在8月10日前报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电话:86968266,传真:86968366)。

  (三)通力协作,加强沟通。各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协作,要深入基层站所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基层站所在建设工作过程中有问题要及时反映、加强沟通,确保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顺利实施。


  主题词:行政审批  规范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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