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关于建设“法治龙湾”的决定》(温龙委〔2006〕4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于2007年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治理事故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快推进“法治龙湾”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到2007年底,全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力争同比下降1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率达85%以上;全员安全培训继续深化,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安全培训率达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率100%,行政处罚结案率95%以上,行政复议、诉讼维持率85%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前完成)。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30日)。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集中行政执法相结合,综合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区联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区安委办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底)。区安委办分别于7月、11月份专门组织力量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列入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区政府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数(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镇(街道)、开发区与区各有关部门要在12月15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总结(电话:86968529)。
四、执法重点
执法活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今年的执法活动要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为重点,特别突出对C、D类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执法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培训监督执法,并以油漆、油墨经营单位和皮鞋生产企业为执法重点行业。
对矿山企业的执法重点是:查禁露天矿山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限制并加快淘汰浅孔爆破;查处一证多点的矿点;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监督执法从业单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情况、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为定点单位生产;监督执法重点危险源监控情况;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监督执法烟花爆竹储存场所;查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行政处罚。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委托给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重心下移。
(二)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台”。区安监局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曝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三)实行死亡事故单位挂牌和停产整顿措施。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悬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牌”。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络等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有报必查”的工作机制,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五)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在前几年实施安全生产“千十百万”全员培训工程的基础上,抓质量、抓深化、抓查漏补缺和再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是2007年全区安全生产的一项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张光羽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潘旭宏、区安监局局长钱玉华为副组长的龙湾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公安、卫生、工商、规划、土地、质监、消防、交警、供电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比较重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实执法人员力量;要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区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海洋与渔业、卫生、市政园林、规划、土地、房管、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列入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分解细化执法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定人、责任到人;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通过发挥执法的强大功能,推进事故隐患治理、全员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三大工程”,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培训,规范行为。一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是对受委托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要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培训,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二要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对执法资格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所有的案件,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拟定行政处罚初步方案、召开案审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操作规范,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四要坚持文明执法。各镇(街道)、开发区与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都要使用文明用语,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做到行政处罚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与从轻处罚相结合,树立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一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特别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每月筛选1-2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报区安委办,统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以案宣法。二要开展行政执法评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行政执法对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交流工作经验,推荐规范性的案卷范例,供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参照,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执法水平。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以及越权处罚等行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交流信息,合力推进。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中,各镇(街道)、开发区与区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每月上报《龙湾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附后)。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报区安委办进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龙湾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宣传工作 | 横幅(条) | ||
| 报刊信息(条) | |||
| 电视报道(条) | |||
| 广播报道(条) | |||
| 发放宣传品(册) | |||
| 宣传专栏(处) | |||
| 安全培训 | 总数(人) | ||
| 其中 | 乡镇以上安全监管员(人) | ||
| 村居以上安全监管干部(人) | |||
| 企业主要负责人人数及持证率 | |||
| 企业管理人员人数及持证率 | |||
| 企业员工人数及培训率 | |||
| 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及持证率 | |||
| 安全检查 | 参加人数 | ||
| 检查次数 | |||
| 检查企业家数 | |||
| 查出事故隐患 | |||
| 落实隐患整改(条) | |||
| 行政措施 |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处) | ||
| 其中: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处) | |||
|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 | |||
| 事故单位挂牌(家) | |||
| 行政处罚 | 停厂停业整顿(家) | ||
| 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家) | |||
| 经济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家) |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信息通报 | 曝光企业(家) | ||
| 其中:上报市安办曝光企业(家) | |||
| 上报市安办信息(条)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主题词:综合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