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创建省级体育强镇(街道)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创建省级体育强镇(街道)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ΟΟ七年二月一日
龙湾区创建省级体育强镇(街道)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大区建设的要求,结合《温州市龙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我区建设体育强区工作,提出我区创建省级体育强镇(街道)实施意见。

  一、目标

  到2010年,在我区建立与本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体育事业,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设施比较完善,功能比较齐全,体育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体育人才队伍稳定,体育活动内容健康丰富;竞技体育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竞技综合实力居全市中上游水平;体育市场繁荣有序,体育产业较好发展的体育新格局。

  到2010年,全区70%的镇(街道)通过考核验收,成为省级体育强镇(街道)。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镇(街道)均列入创建范围,全区分三批进行创建:第一批试点单位为状元镇;第二批为永中街道、灵昆镇、沙城镇;第三批为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海城街道、瑶溪镇、天河镇。

  三、创建重点和要求

  (一)党政领导重视

  1、把体育事业列入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体育工作写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有领导分管。

  2、体育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建立规章制度。

  3、体育经费列入全年预算,每年有固定的体育经费,并逐年增加,人均体育活动经费2元以上。

  (二)体育机构健全

  1、建有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和各类体育协会,建立镇(街道)文体站或体育指导站,并配有一名以上专(兼)职体育干部负责日常体育工作。

  2、镇(街道)有5个以上单项体育组织,并开展晨晚练点登记注册,规范管理。

  3、90%的行政村建立村级体育辅导点或老年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

  (三)建好场地设施

  1、镇(街道)必须建有体育(文体)活动中心或两场一室(符合国家标准的篮球场、网球场或门球场等,8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活动室),并公开挂牌向社会开放。

  2、70%以上的行政村和90%的社区有健身苑点,企事业单位要有一定的体育场地。

  3、辖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场地设施有70%向社会开放。

  (四)群体活动普及

  1、镇(街道)所辖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定配专职体育教师,所属各级学校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85%以上。

  2、镇(街道)机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每年开展单项体育活动5次以上。

  3、全镇(街道)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40%以上。

  4、镇(街道)具有1-2项特色体育项目,建立3支以上的运动队。所辖60%的行政村拥有1项特色体育项目,建立1支运动队。运动队必须拥有相应的活动场地。

  (五)竞赛形成制度

  1、镇(街道)每年组织6次以上单项比赛,每3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

  2、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田径运动会和4次单项比赛。

  3、积极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成绩突出。

  4、每年有2名以上运动员参加区级以上的比赛,近四年内向市、区体校输送运动员3名以上。

  (六)注重培训宣传

  1、积极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骨干培训班。镇(街道)每年举办2期体育骨干培训班,配有10名以上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开展体育宣传,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3、建立健全体育档案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每年把体育活动的文件、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装订成册。

  四、保障措施

  (一)各镇(街道)要建立建设体育强镇(街道)领导小组,规划、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建设的实施。

  (二)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建设实施进展进行检查。对通过省级验收的镇(街道),区政府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并对各镇(街道)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建设体育强镇(街道)要列入各镇(街道)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镇领导任期考核的内容之一。

  主题词:体育  创建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1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789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