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减少和遏制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区经贸(交通)局、区安委办、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市政园林局、区规划分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区交通局、区路政大队、市运管处稽查三大队、人保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以交警、公安、交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公路沿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工作职责
1、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⑴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每月定期分析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供决策参考;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摸和整治;负责路面清障。
⑵区交通局、区路政大队、市运管处稽查三大队;负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负责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道路的改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协助交警开展道路清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⑶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拖拉机驾驶员教育及车辆管理。
⑷区行政执法分局:协助交巡警对全区道路违章堆放物、摊点的清理和交通秩序的整治。
⑸区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道路规划及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城区道路进行改建及维修。
⑹区公安分局:负责公路沿线的刑事、治安案件;净化执法环境。
2、宣传及有关教育部门工作职责:
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协助做好社会面上的交通安全的宣传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适时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⑵区文化(广电)局:发挥广电媒体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报道,经常刊播以交通安全为内容的公益广告;定时发布全区交通安全信息。
⑶区司法局: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交通法规的普及和宣传。
⑷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送车的交通安全制度落实。
3、监督及协作部门工作职责:
⑴区安委办: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记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的内容;组织对各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
⑵区监察局:督促、检查工作效能;对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⑶区卫生局、人保龙湾支公司: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绿色通道”,及时抢救事故伤员。
⑷区民政局:协助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尸体进行清运。
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负责建立辖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开展辖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和大型宣传活动;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信息员会议;负责城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和标志标线的设置。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做到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每季度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通报信息,研究落实解决办法。
3、在区、镇(街道)、村建立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落实1名领导负责,配备1名兼职交通安全信息员,并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各主要道路沿线村(居)落实1名兼职交通信息员。
4、年终组织对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进行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各镇(街道)于9月12日前将工作方案、制度及机构人员名单一式二份分别报区安委办(电话:86862816)和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电话:86357111)
二OO三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交通 事故预防 工作机制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