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3〕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各级森林消防组织和有关街道、部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切实把保障群众安全和有序文明祭祀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温龙政发〔2013〕27号)各项规定,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加强巡逻检查,强化应急处置,扎扎实实做好森林消防各项工作。同时,由于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开展瓯海大道沿线坟墓整治大行动,各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祭扫方便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