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龙湾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
行动 方 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日常办事机构
3 等级划分
3.1 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3.2 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4 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4.1 区公路段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4.2 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4.3 市区港航分局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信息通报
6 应急结束
6.1 应急结束
6.2 调查评估
6.3 善后处理
7 应急保障
7.1 指挥保障
7.2 信息保障
7.3 资金保障
7.4 运力保障
7.5 物资、器材保障
7.6 请示援助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8.2 培训
8.3 演练
9 附则
9.1 奖励与责任追究
9.2 管理与更新
9.3 实施日期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温州市龙湾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取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机械设备、船舶(车辆)的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
(3)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同时,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4)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相关物资和船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区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1.1 区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市交警三大队、港航分局、区公路管理段、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瓯江海事处等部门负责人。
2.1.2 区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向区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船舶、车辆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
(3)按照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协调、指挥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街道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视情向市有关部门或邻县(市、区)请求紧急援助;
(5)参与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
(6)指导事发地街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 成员单位职责
(1)区交通局: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2)市交警三大队:负责对道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3)港航分局:负责做好全区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船舶,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船舶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求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4)瓯江海事处:负责对管辖水域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做好管辖水域交通安全管制和交通保障工作。
(5)区公路管理段:负责部署做好全区公路抢险工作,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6)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负责做好全区道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车辆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2.2 日常办事机构
区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区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传达区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示,检查、指导本方案的实施情况。
3 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对道路水路运输的需要,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划分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Ⅱ级运输应急保障二个等级。
3.1 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破坏性地震等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主干线交通中断,或需由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环境污染,需由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区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启动本方案的。
3.2 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下之一的,为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1)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乡道或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需由街道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街道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街道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因市场价格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急需由街道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5)其他需由街道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4 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4.1 区公路段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1)区公路段成立以段长为组长的应急抢险队,下设直属应急抢险队、桥梁抢通保障队。
(2)区公路段应急抢险队应配备养护车、压路机、指挥车、装载机若干台。
4.2 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1)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的应急抢险队,下设直属应急抢险队、车辆维修保障队。
(2)市运管局稽查三大队应配备或从运输企业中及时抽调大客车、大货车、大吊车若干台,以满足本区应急抢险之用。
4.3 港航分局应急抢险人员、机具配备
(1)港航分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应急抢险队伍。
(2)配备港航管理艇、客船、货船若干艘,以满足本区应急抢险之用。
5 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