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
龙湾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浙财社〔2011〕290 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坚持“一案一奖、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保密守信”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举报有功人员合法利益,建立健全全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力维护广大群众食品消费权益。
二、适用范围
举报下列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在农(水)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三)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的。
(四)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销售失效、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未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的。
(六)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七)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八)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一)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结案后,按照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为:
1.罚没款金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者500元。
2.罚没款金额1万元(含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者1000元。
3.罚没款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决有罪的,按照以下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
1.被处罚金的,按罚金的5%给予奖励。
2.被判处刑期的,刑期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奖励5000元,刑期一年以上的按每超过一年奖励5000元累加。
刑期和罚金并处的,按本项第一点和第二点计算后就高奖励。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举报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又被法院判决有罪的,按第(一)项和第(二)项计算后就高奖励。
同一举报涉及多起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的,按其中最重一起处罚或判决进行奖励。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颁发部门裁定。
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承办部门受理时间先后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可酌情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奖励。
四、具体办法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