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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龙湾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龙政办发〔2012〕133号

各街道办事处:  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是防汛安全的重要保障。前段时间,永强供电公司和瑶溪街道环山社区开展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经验。根据市防指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底之前要全面完成区、街道、社区(村居)、企业、学校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为确保该项任务如期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街道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牵头、有人建设、有人管理、有人督导。各街道于7月31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二、明确建设目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各街道要根据我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目标,全力提升街道、社区(村居)、企业和学校防汛防台工作能力。按照具体工作项目化的思路, 着重抓好责任体系、办事机构、应急力量、监测预警、警示告示、避灾场所、物资仓库、信息化八大子项目建设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建设实施方案,8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  三、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各街道要安排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管理的配套经费,为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区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街道按“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附件:龙湾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考核评分参考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  (联系人:廖远三,联系电话:86966871,传真:86966873,  电子邮件:Lwfxb@126.com)

 

  附件  龙湾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建设考核评分参考表  表一:街道评分表(权重:30%)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具体考核指标

  单  项标准分

  自评              得分

  考核得分

  备  注

  一、责任体系子项目(17分)

  (一)队伍建设

  11.5

  1.按要求配齐各类防汛责任人

  4

   

  2.建立辖区责任人台账,并及时更新

  1.5

  

  3.按照分级管理要求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3

   

  4.对外公布责任人名单

  1

   

  5.责任人职责明确

  2

  

  随机电话抽查

  (二)能力建设

  5.5

  6.制定辖区责任人培训计划

  1

   

  7.开展责任人培训,发放合格证书

  1.5

   

  8.为一线开展监测预警、巡查等工作且无人身意外伤害险责任人投保

  3

   

  二、办事机构子项目(20分)

  (一)组织机构建设

  6

  9.设立防汛指挥部、防汛办,醒目位置挂牌

  3

  

  防指还要成立工作组

  10.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人员落实到岗、职责明确

  2

  

  未上墙扣0.5分

  11.人员变化及时调整

  1

   

  (二)预案制度建设

  7

  12.按要求编制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发文公布

  3

  

  未及时修编扣1分

  13.有山洪防御任务的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发文公布

  1

  

  14.按要求制定完善整套工作制度并发文公布

  1.5

  

  未及时修编扣0.5分,未上墙扣0.5分

  15.按规定制定完善整套工作图表

  1.5

  

  未及时修编扣0.5分,未上墙扣0.5分

  (三)保障措施建设

  7

  16.防办有会商室和独立办公场所

  3

   

  17.按标准配备完善办公设备

  2

   

  18.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

   

  三、应急力量子项目(11分)

  (一)队伍建设

  4.5

  19.按要求建立抢险队伍,登记造册、对外发布并及时更新

  3

  

  未按要求配备队长扣1分

  20.建立辖区抢险队伍台账,并及时更新

  1.5

  (二)能力建设

  6.5

  21.制定抢险队伍工作制度、明确队员职责分工

  1.5

  

  制度未上墙扣0.5分

  22.按规定开展演练

  2

  

  观摩演练扣0.5分

  23.为无保险抢险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3

  

  已安排计划、未落实到位扣1分

  四、监测预警子项目(10分)

  (一)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

  5

  24.完成辖区内的建设任务,管理到位、运行正常

  5

  

  参照当地县级总体进度安排考核

  (二)预警能力建设

  5

  25.辖区内按要求配备防汛应急收音机

  3

  

  信号盲点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缓配

  26.配合市防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的推广使              用工作

  1

   

  27.配合做好气象灾害发布系统终端建设

  1

   

  五、警示告示子项目(11分)

  (一)安全排查

  3

  28.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排查、建立台账

  3

   

  (二)警示告示

  8

  29.设立危险区警示标牌

  4

   

  30.发放人员转移明白卡并存档

  2

   

  31.发放防汛责任温馨告知卡并存档

  2

   

  六、避灾场所子项目(11分)

  (一)避灾场所建设

  8

  32.设立至少一处避灾安置中心,满足集中安置需求

  3

  

  未经鉴定挂牌的扣0.5分

  33.街道级总体避灾安置能力满足当地预案需求

  2

   

  34.落实必要的物资、设备

  1

  

  消耗品可协议储备

  35.设立道路指示标牌

  2

   

  (二)避灾场所管理

  3

  36.明确避灾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员

  1

   

  37.制定避灾场所管理制度

  1

   

  38.消防、卫生等日常管理到位

  1

   

  七、物资仓库子项目(13分)

  (一)物资仓库建设

  8

  39.物资仓库面积达标、交通方便

  2

   

  40.统一挂设物资仓库标牌

  1

   

  41.按标准配置物资设备,建立辖区内的物资设备台账

  5

  

  大件物资设备可协议储备

  (二)物资仓库管理

  5

  42.落实责任人、管理人

  1

  

  未上墙扣0.5分

  43.制定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1

  

  未上墙扣0.5分

  44.物资定期盘查、进出库管理台账以及设备养护台账齐              全、规范

  2

   

  45.库房消防、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到位

  1

   

  八、信息化子项目(7分)

  

  46.制定会商系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

  1.5

  

  未上墙扣0.5分

  47.会商系统运行正常

  1.5

   

  48.参加上级组织的基层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1

   

  49.完成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日常管理

  3

   

  九、加分项(10分)

  

  50.物资仓库采用市防指统一外观标识

  2

   

  51.结合当地实际增配标准外防汛专用抢险物资、设备,              且运行管理良好

  2

   

  52.会商系统延伸到社区、村居

  2

   

  53.其它建设、管理亮点和创新

  4

  

  每项2分,最多4分

  注:1.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区级实施方案及经区级防指批复的街道级实施方案,无建设任务的考核项不扣分。  2.凡需要登记造册或更新的内容,直接录入基层信息管理系统或直接在系统中进行更新的不扣分;仅建立台账或在台账中更新的酌情扣分。  3.考核评分标准附件参考市防指《温州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升工程试点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具体内容若有变化参照新的标准而定。

  表二:社区评分表(权重:30%)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              分

  具体考核指标

  单  项标准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备  注

  一、责任体系子项目(18分)

  (一)队伍建设

  16

  1.按要求配齐各类防汛责任人

  5

  

  办事处(工作站)按照乡级标准,社区参照村级标准

  2.建立辖区责任人台账,并及时更新

  3

  

  3.按照分级管理要求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3

   

  4.对外公布责任人名单

  2

   

  5.责任人职责明确

  3

  

  随机电话抽查

  (二)能力建设

  2

  6.配合上级防汛部门进行责任人培训、管理

  2

   

  二、办事机构子项目(26分)

  (一)组织机构建设

  8

  7.办事处(工作站)设立防汛指挥部、防汛办,社区设立防汛工作组;醒目位置挂牌

  4

  

  防指还要成立工作组

  8.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人员落实到岗、职责明确

  2

  

  未上墙扣0.5分

  9.人员变化及时调整

  2

   

  (二)预案制度建设

  9

  10.按要求编制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发文公布

  3

  

  未及时修编扣1分

  11.有山洪防御任务的办事处(工作站)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发文公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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