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龙湾区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街道财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构建与街道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街道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街道财政更好地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浙政办发〔2005〕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52号)和《关于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财预执〔201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加强街道公共财政管理为切入点,以建立街道公共服务平台为契机,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街道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机制,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街道财政资金管理方式,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三权”不变原则。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
(二)规范透明原则。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出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支出运行过程处于财政有效监管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三)运行高效原则。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财政支出直达收款人,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相互配套原则。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和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公务卡制度等改革工作相互衔接、相互推进,全面提升街道财政的管理水平。
(五)因地制宜原则。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根据街道财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的改革模式和操作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其中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模式,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永中、海滨、永兴、状元、瑶溪五个街道由于暂不具备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条件,视同区级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按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深化完善,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街道(以下“街道”均不包括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财政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通过编制部门用款计划,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计划性,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等方式实现国库集中支付。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街道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原则上由以下五类账户构成:
1.“国库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由区财政部门在国库或国库代理银行中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活动,并与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财政零余额账户”。由区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清算,做到零余额管理。
3.“单位零余额账户”。由各街道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清算,做到零余额管理。
4.“其他资金账户”。由各街道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除财政性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活动。
5.“单位公务卡账户”。由各街道在代理银行开设的信用卡账户,可在一定时间和额度内先透支后还款,主要用于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的各项公务支出,但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存储、支付和清算。
(二)建立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各街道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按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分资金性质编制用款计划,基本支出按年度均衡原则,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进度原则,经区财政部门预算科审核、国库科批复同意后,作为办理用款申请的依据。各街道应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上报区财政部门,经批准后执行。
(三)规范资金收入收缴程序
街道各项收入直接缴入区国库或区财政专户,预算单位的非税收入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规范支付拨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