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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8月16


龙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是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为加强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69号)和《温州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32015年)》(温政办〔201346号)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2013年全面启动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在我区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慢性病综合干预管理模式,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倡导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增进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主要指标如下:

  1.知识知晓率:全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患者血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工作机制

  制定《龙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3—2015年)》,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列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防控工作体系。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探索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开展社区诊断,重视高危人群的预防性干预

  开展社区慢性病及危险因素调查,收集、整理并分析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掌握全区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做好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

  实施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建设,推进落实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体检制度,落实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可测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的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推广适龄儿童龋齿填充和窝沟封闭工作,探索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和健康指导,提高人群相关知识和指标知晓率。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系统,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四)广泛宣传教育,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围绕控制烟草消费、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主要媒体设置宣传专栏,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各社区(村居)和医疗机构要设立固定宣传橱窗(栏),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

  加强部门合作,建设有利于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步行、健身操等大型群众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健康体育运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开展控烟限酒行动,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各机关、医院、学校、公共场所等带头创建无烟场所。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创建,倡导低钠盐平衡膳食,积极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食堂(餐厅)。

  (五)加强基层防治,规范患者管理工作

  按规范开展社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建立完善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管理率和控制率。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按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加强精神病网络队伍的培训,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现、诊断和报告,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分级管控措施,提高患者治疗率和稳定率。

  三、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结合重大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区公安分局:提供辖区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区卫生局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和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对慢性病防治建设项目予以倾斜,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区教育局:负责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将慢性病防控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龋齿填充和窝沟封闭,积极申报省级健康教育促进学校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重症慢性病人及因病致贫家庭的救助,将慢性病防治纳入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推广和普及,对患有严重慢性病贫困人群实行救助。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治,协助区卫生局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慢性病防治专项经费和创建配套经费到位,建立资金扶持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完善城镇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依据相关政策将相关防治费用纳入医保范畴。

  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抓好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以上慢性病综合防控户外广告牌,并加以维护。

  区文广新局:负责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的宣传、知识讲座以及宣传音像制品的制作与播放。

  区卫生局:承担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慢性病社区诊断,研究提出慢性病防治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慢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和行为干预工作。

  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合理膳食知识,并协助区卫生局开展示范餐厅、示范食堂创建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促进健身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操等健身活动方法培训与宣传,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工间操制度并督促执行;积极宣传倡导步行、骑自行车等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

  区质监分局:负责开展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营养标签监督管理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体育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引导职工定期开展自我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

  区妇联:负责配合区卫生局面向家庭、重点人群举办慢性病健康教育大课堂,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倡导低盐低脂平衡膳食、控制体重的健康生活方式。

  区残联:协同区卫生局掌握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信息,配合做好精神疾病患者访视服务管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各社区、村(居)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保健活动。积极推进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协助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开展活动和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负责社区诊断调查对象的落实和组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8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成立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创建阶段(2013年9月—201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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