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CLWD01-2014-0007
温龙政办发〔2014〕7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增强我区工业企业整体实力,根据《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4〕7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扶工兴贸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3〕35号)、《关于助企强工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4〕2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财政扶持
1.适用对象。2014年以后新认定的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
2.返还奖励。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自认定当年起,3年内按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升位奖励。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含上级奖励)。
4.费税减免。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可享受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市、区级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咨询、融资等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小升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扶持。对首次上规模的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如当年已缴纳的,次年减半征收。
二、要素保障
5.用地保障。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符合《龙湾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入园暂行办法》入园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用地指标。
6.用电优先。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因发展需要电力扩容的,优先给予保证,并在有序用电管理时优先安排供电批次。
7.融资支持。建立完善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将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列入合作支持名单,优先满足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