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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55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龙湾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龙湾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2014年龙湾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监管和查处机制,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1〕142号)、《关于印发2014年温州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4〕3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带动安全生产整治”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网格化排查,争取街道网格排查录入率达90%以上;实施无证无照经营分类监管,确保重点领域无证无照经营处置率达90%以上,完成查处关闭无证无照经营180户;全面推进“无转有”工作,完成无证无照经营疏导登记1600户。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网格化排查。结合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全面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网格化排查。排查工作由各街道、社区(村居)负责,相关登记、许可审批部门做好排查培训、指导、督促工作。完善无证无照经营举报投诉网络,兑现有奖举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无照经营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要予以高额奖励,形成社会共管的局面。
(二)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结合温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的,组建对应的常设性联合执法小组,实施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强强联合执法模式,整合强势执法手段,做到在整治过程中共同实施执法措施,在执法程序上依法定职责各自处置,切实提高联合执法效果。加强对联合执法工作的评估,推动联合执法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三)实施无证无照经营分类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依照不同的隐患风险实施不同的监管。对从事易燃易爆行业、人员密集商服行业等易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一经发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关停,并将有关信息抄告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便于加强事后监管。对农畜产品种养殖加工、食品加工、小菜场、小餐饮等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要针对其发现难、整治后反弹快的特点,加大打击力度,开展定期回查,使之不想、不敢、不能重操旧业。对紧临高危行业和紧连人员密集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发现明显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业整改,在无禁止性规定条件下要尽快督促办理证照,将其纳入政府综合监管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