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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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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文件

温龙政发〔2014〕31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

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因人事和机构变动、分工调整等原因,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政府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区政府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原则上将不再新增临时机构,如确需设立的,须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区级领导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科(局)级领导由所在单位根据分工发文明确,并报临时机构办公室备案。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45月13


区政府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

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一、调整、保留的临时议事机构

  1.龙湾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龙湾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卢斌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副主任,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龙湾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卢斌、厉良中、王松龙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区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区人武部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龙湾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卢斌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管办,区审管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龙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卢斌、汤筱疏、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团区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6.龙湾区项目融资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应许

  副主任:卢斌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龙湾区“村房两改”融资工作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陈应许

  召 集 人:陈栋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8.龙湾区造地改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栋、伊柏峰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9.龙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栋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法院分管负责人、区委维稳办、区信访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民宗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征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征管办,区征管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龙湾区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常务副组长:陈栋

  副组长:伊柏峰、朱大志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考绩办、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文广新局、区环保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绿化办),区城管与执法局(绿化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龙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主任:陈应许

  副主任:陈栋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电信分局、移动龙湾分公司、联通龙湾分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城管与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2.龙湾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贾黎春、田梦海、汤筱疏、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分管负责人,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3.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田梦海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新居民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市交警三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区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4.龙湾区卫生强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汤筱疏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考绩办、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新居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联络员任办公室成员。

  15.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汤筱疏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审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消防分局、永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6.龙湾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汤筱疏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17.龙湾区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汤筱疏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消防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8.龙湾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伊柏峰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考绩办、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老龄委办、区国税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9.龙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伊柏峰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统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0.龙湾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重点办)、区经信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1.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陈应许

  第一副主任:张崇波

  副主任: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孙方忠(区安监局)

  委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区应急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消防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2.龙湾区支持龙商创业创新促进龙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考绩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协作办(招商局),区协作办(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3.龙湾区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供销联社、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三产办,区三产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三产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4.龙湾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台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新局、区侨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海关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5.龙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常务副组长:卢斌

  副组长: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法制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发改局承担。

  26.龙湾区对台特色园区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贾黎春、朱大志、李道钮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副主任,区台办主任,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主任,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协作办(招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台办、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协作办(招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7.龙湾区公交建设发展领导小组

  组长:陈应许

  副组长:朱大志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维稳办、区新闻中心、区信访局、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8.龙湾区四级联动审批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陈健(区纪委<监察局>

  陈林彬(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

  林宝夏(区审管办)

  成员: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社区办、区审管办、区电子政务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管办,区审管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纪委(监察局)、区审管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9.龙湾区改革完善中心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张崇林(区编委办)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成员: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永昌堡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0.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董朝贤(区财政局<国资办>

  成员: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区财政局(国资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1.龙湾区模块化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王旭辉(区财政局)

  沈余枢(区国税局)

  周星奎(高新区国税分局)

  朱林光(区地税分局)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32.龙湾区个体经济及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汤筱疏、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法制办、区三产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三产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33.龙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成员

  主任:卢斌

  副主任: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上官光架(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张婵娟(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丁玉燕(区妇联)

  成员: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民宗委、区文明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老龄委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区妇联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4.龙湾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黄剑峰(区政府办公室)

  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王旭辉(区财政局)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及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35.龙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任:卢斌

  副主任: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张婵娟(区委政法委)

  叶辉(区公安分局)

  张建星(区消防分局)

  成员: 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人防办、区法制办、区三产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电信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分局,区消防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6.龙湾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叶自力(区发改局)

  王旭辉(区财政局)

  成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7.龙湾区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卢斌

  副组长:周威(区政府办公室)

  姜祥林(区金融办)

  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8.龙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任:卢斌

  副主任:汤筱疏、伊柏峰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法制办、区供销联社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市场监管局合署办公。

  39.龙湾区进城口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陈和斌(区住建局)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成  员: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公路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海滨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0.状元街道龙泽居委会危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伊柏峰

  胡跃中(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林新林(状元街道办事处)

  成员: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办、区移民办、区征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温州生态园发展经济局、温州生态园投资集团、温州生态园三郎桥片工程建设办公室、状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状元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1.龙湾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孙景绍(区监察局)

  潘源源(区人力社保局)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2.龙湾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召集。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3.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运营协调委员会

  主任:陈栋

  副主任: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陈和斌(区住建局)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朱进国(区环保局)

  成员: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4.龙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联席会议

  召集人:陈栋、张崇波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土地出让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土地出让办,区土地出让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5.龙湾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朱为华(区规划分局)

  成员: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法制办、区征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分局,区规划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6.龙湾区“村房两改”工作人口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叶辉(区公安分局)

  李谊(区人口和计生局)

  倪士章(区城市化办公室)

  成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征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城市化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7.龙湾区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朱进国(区环保局)

  成员: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温州水务集团龙湾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8.龙湾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倪士章(区城市化办公室)

  成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征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龙湾农商行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区城市化办公室、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9.龙湾区村级三产留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倪士章(区城市化办公室)

  成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区审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消防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50.龙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员:区委维稳办、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法制办、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1.原温州海洋渔业公司职工宿舍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李显淼(瑶溪街道办事处)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瑶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52.龙湾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员:区人武部、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中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瑶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3.龙湾区市政建设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城管与执法局局长召集。

  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路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交警三大队、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市公用集团自来水龙湾分公司、市排水公司龙湾分公司、移动龙湾分公司、区电信分局、联通龙湾分公司、市燃气有限公司、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4.龙湾区科技项目经费审定小组

  组长:田梦海

  副组长:蔡文年(区政府办公室)

  赵春斋(区科技局)

  成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质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区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

  审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5.温州市海洋农业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田梦海

  副主任:蔡文年(区政府办公室)

  赵春斋(区科技局)

  成员: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海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6.龙湾区科技进步考核和统计监测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区科技局、区统计局为召集人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承担科技进步考核和统计任务的部门组成,分别为: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温州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高新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三产办、区科协、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同时确定一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7.龙湾区府院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为区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区法制办及各街道,各委、办、局负责法制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联席会议在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设立联络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相关事务。

  58.龙湾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梦海

  副组长:范祯桑(区科协)

  蔡文年(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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