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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文件
温龙政发〔2014〕30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聘任王庭奎等9人为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三年。希望各位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龙湾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