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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134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区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
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火灾事故多发,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月11日凌晨1时37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烧毁房屋242栋,335户群众受灾。1月14日14时52分,台州温岭市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多平方米。11月16日18时41分,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500余平方米。进入11月份以来,我市也接连发生了多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11月12日0时1分,瑞安市飞云街道少埠村上少路浙江华铭带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11月12日6时32分,瑞安市仙降街道台头工业区八啦八啦鞋业、瑞琪鞋业等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11月18日20时05分,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旺路101号民房发生较大亡人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频频发生的火灾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而且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暴露出我区乃至我市当前消防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抓落实力度不够,采取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存在死角盲区,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制度不完善;三是通天房、老旧民房量大面广,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四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面对火灾不会防、不会救、不会逃”;五是基层基础薄弱,市政消火栓缺失,未设置取水码头,导致消防车无法取水灭火。当前正值今冬明春期间,人流物流急剧增加,用火用电用气量加大,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压力不断加大。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关于全省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安委〔2014〕16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4〕39号)和乐清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台州温岭全省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以及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消防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龙湾“赶超发展、再创辉煌”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步完善消防工作领导体制和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改革创新,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群防群控机制;坚持重点治理,集中发力,着力夯实重点区域消防基层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持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蒲州街道等3个市级挂牌隐患区域为重点(见附件),持续开展隐患综合治理,大力夯实消防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2015年春节前,各街道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3个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发生率明显下降;2015年6月底前,各街道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有效运行,3个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基本整治完毕,全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建成,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出台贯彻浙委发〔2014〕5号、温委发〔2014〕3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各街道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消防工作机制。2015年1月底前,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分管条线领导的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建立从区领导、机关各部门到街道、基层网格员消防安全“全覆盖”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2014年11月底前,街道与村(居)、各类“个、微、小”主体,部门、行业、系统与所属企业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负责、谁出租谁发包谁负责、谁经营谁承包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让挂靠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2015年6月底前,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失信惩戒管理。推动、引导重点行业成立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自律内容,组织开展自查互查。
(三)建立“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消防组织“五位一体”建设,健全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明确网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的“个、微、小”场所实施常态、综合、动态管理,分级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明确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新、卫生、旅游、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的直接监管和指导职责,建立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网格排查常态化、隐患督改流程化。2015年春节前,打通日常工作体系和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关节,落实每个部门、每名基层工作人员“分管一个行业、联系一个地方、保一方安全”的责任;住建、城管与执法、国土等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控违章建筑。
(四)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按照“违法必追责、违纪必追责、违规必追责”的要求,2015年1月底前,出台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实施办法,明确事中明责、事后追责、一票否决的各种情形,通过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专项督办、约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责令停职检查等处理方式,倒逼责任落地。区政府与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街道、各部门要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现事前明责。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或消防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实施事中问责。对每起亡人火灾和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及时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实施事后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