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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温龙政发〔2015〕34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因人事和机构变动、分工调整等原因,经研究,决定对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后,因工作需要新增临时机构的,一般考虑在老机构中增加职能而非新设机构,确须设置的,报经区政府(管委会)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区级领导由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发文,科(局)级领导由所在单位根据分工发文明确,并报临时机构办公室备案。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

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一、调整、保留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

1.龙湾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阮云富、张崇波、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分管负责人,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处、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孵化处、区商务局、区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龙湾区(高新区)对台特色园区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王慧杰、朱大志、李道钮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副主任,区台办主任,温州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处处长、温州高新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处处长、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协作办(招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台办、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处、温州高新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处、区协作办(招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3.龙湾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王慧杰、厉良中、朱赞宇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区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龙湾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王慧杰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管办,区审管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龙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王慧杰、张崇波、朱大志、顾 威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团区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6.龙湾区项目融资工作委员会

主 任:陈应许

副主任:王慧杰、顾威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龙湾区(高新区)支持龙商创业创新促进龙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王慧杰、李道钮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考绩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处、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协作办(招商局),区协作办(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8.龙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常务副组长:王慧杰

副 组 长:张崇波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法制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发改局承担。

9.龙湾区(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陈应许

召 集 人:王慧杰、张崇波、李道钮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考绩办、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处、区商务局(网络经济局)、区审管办、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土地出让办(土储中心)、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协作办(招商局),区协作办(招商局)主任(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温州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处、区商务局(网络经济局)分管领导兼办公室副主任。

10.瓯海大道东延及枢纽集散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王慧杰、陈 栋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审管办、区征管办、区交通工程指挥部、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交警三大队、海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11.龙湾区“村房两改”融资工作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陈应许

召 集 人:陈 栋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2.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 栋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3.龙湾区土地清理及征地返回村留地清理和开发提速工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 栋

成 员: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审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公用事业指挥部、区海涂围垦指挥部、瓯海大道龙湾段指挥部、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4.龙湾区造地改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 栋、伊柏峰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5.龙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 栋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法院分管负责人、区维稳办、区信访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征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征管办,区征管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6.龙湾区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常务副组长:陈 栋

副 组 长:伊柏峰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考绩办、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文广新局、区环保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绿化办),区城管与执法局(绿化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7.龙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主 任:陈应许

副主任:陈 栋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电信分局、移动龙湾分公司、联通龙湾分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城管与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8.龙湾区公交建设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陈 栋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维稳办、区新闻中心、区信访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法制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9.龙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伊柏峰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统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0.龙湾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重点办)、区经信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1.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陈应许

第一副主任:张崇波

副 主 任: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孙方忠(区安监局)

委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区应急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消防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2.龙湾区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供销联社、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三产办,区三产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三产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3.龙湾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台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新局、区侨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三产办、区协作办(招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海关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4.龙湾区“温州国际名品直销中心——时尚商圈”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张崇波

成 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文广新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处、区商务局、区三产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区消防分局、蒲州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三产办,区三产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三产办、蒲州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5.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审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消防分局、永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6.龙湾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27.龙湾区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消防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8.龙湾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29.龙湾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顾 威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副主任,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0.龙湾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顾 威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考绩办、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区老龄委办、区国税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31.龙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应许

副组长:盛嘉伟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新居民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市交警三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区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2.龙湾区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

主 任:陈应许

副主任:盛嘉伟、李 敏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维稳办、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法制办、区征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区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区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33.龙湾区(高新区)科技项目经费审定小组

组 长:阮云富

副组长:张韩杰(区政府办公室)

李美广(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处)

赵春斋(区科技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质监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孵化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区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

审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4.浙江温州海洋农业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 任:阮云富

副主任:张韩杰(区政府办公室)

李美广(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处)

赵春斋(区科技局)

成 员: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孵化处、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海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5.龙湾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阮云富

副组长:张韩杰(区政府办公室)

范祯桑(区科协)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区科协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6.龙湾区科技进步考核和统计监测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区科技局、区统计局为召集人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承担科技进步考核和统计任务的部门组成,分别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招才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孵化处、区三产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科协及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7.龙湾区改革完善中心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领导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张崇林(区编委办)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永昌堡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8.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周 威(区政府办公室)

董朝贤(区财政局〈国资办〉)

成 员: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区财政局(国资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39.龙湾区模块化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王旭辉(区财政局)

沈余枢(区国税局)

周星奎(高新区国税分局)

赵乐秋(区地税分局)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0.龙湾区个体经济及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张崇波、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法制办、区三产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三产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1.龙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

主 任:王慧杰

副主任:周 威(区政府办公室)

上官光架(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方宏辉(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倪瑞瑾(区妇联)

成 员: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民宗委、区文明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区老龄委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区妇联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2.龙湾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陈林彬(区政府办公室)

周 威(区政府办公室)

王旭辉(区财政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及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3.龙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王慧杰

副主任:周 威(区政府办公室)

方宏辉(区委政法委)

陈建武(区公安分局)

王 成(区消防分局)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人防办、区法制办、区三产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电信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分局,区消防分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4.龙湾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周 威(区政府办公室)

叶自力(区发改局)

王旭辉(区财政局)

成 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5.龙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王慧杰

副主任:伊柏峰、朱大志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法制办、区供销联社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市场监管局合署办公。

46.龙湾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安委)主任、副主任或者由区食安委主任、副主任委托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召集。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市场监管局合署办公。

47.温州市龙湾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协调小组

组 长:王慧杰

副组长:周 威(区政府办公室)

王莲莲(区直机关工委)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梅银松(区教育局)

王旭辉(区财政局)

倪瑞瑾(区妇联)

成 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总工会、区团委、区供销联社、工行龙湾支行、农行龙湾支行、建行龙湾支行、龙湾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区妇联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48.龙湾区进城口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陈和斌(区住建局)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成 员: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公路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蒲州街道办事处、海滨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49.龙湾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潘源源(区人力社保局)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0.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运营协调委员会

主 任:陈 栋

副主任: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陈和斌(区住建局)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南君晓(区环保局)

成 员: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51.龙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联席会议

召集人:陈 栋、张崇波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土地出让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土地出让办,区土地出让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52.龙湾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朱为华(区规划分局)

成 员: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法制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征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分局,区规划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3.龙湾区“村房两改”工作人口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陈建武(区公安分局)

余安江(区卫计局)

张 建(区城市化办公室)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征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城市化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54.龙湾区村级三产留地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张 建(区城市化办公室)

成 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人防办、区审管办、区城市化办公室、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消防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区城市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55.龙湾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原龙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 员:区维稳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法制办、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6.原温州海洋渔业公司职工宿舍改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李显淼(瑶溪街道办事处)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瑶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57.龙湾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 员:区人武部、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中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瑶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8.龙湾区市政建设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城管与执法局局长召集。

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路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交警三大队、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市公用集团自来水龙湾分公司、市排水公司龙湾分公司、移动龙湾分公司、区电信分局、联通龙湾分公司、市燃气有限公司、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59.龙湾区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陈品富(区交通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交通工程指挥部、区市域铁路建设办公室、区征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市港航管理局市区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区交通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0.龙湾区“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南君晓(区环保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自来水龙湾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1.龙湾区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2.龙湾区标准农田及垦造耕地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海涂围垦指挥部、永中街道办事处、海滨街道办事处、永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3.龙湾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

主 任:伊柏峰

副主任: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办)、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区金融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64.龙湾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吴长理(区人武部)

周德新(区水利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区委农办(区农林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供销联社、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龙湾电信分局、人保龙湾支公司、武警温州支队直属大队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办,负责全区气象防御和防雷安全等工作。

65.龙湾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6.龙湾区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章魁洪(区海洋与渔业局)

林国初(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 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海洋与渔业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67.龙湾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8.龙湾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69.龙湾区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倪士章(区水利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0.龙湾区再生资源市场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上官光架(区文明办)

王爵清(区供销联社)

成 员: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三产办、区供销联社、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供销联社,区供销联社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1.龙湾区水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倪士章(区水利局)

成 员:区编委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水利局、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城市东片防洪指挥部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2.龙湾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3.龙湾区农民负担阳光监督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4.龙湾区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

主 任:伊柏峰

副主任: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倪士章(区水利局)

成 员: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5.龙湾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王旭辉(区财政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审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6.龙湾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召集。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7.龙湾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伊柏峰

副组长: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倪士章(区水利局)

成 员: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区防汛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78.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 挥:伊柏峰

常务副指挥:倪士章

副 指 挥:王永林(区委办公室)

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吴长理(区人武部)

金龙山(区水利局)

成 员:区新闻中心、区委农办(区农林局)、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旅游局、区供销联社、区海涂围垦指挥部、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市交警三大队、区消防分局、龙湾电信分局、人保龙湾支公司、武警温州支队直属大队、农行龙湾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区防汛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防汛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79.龙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伊柏峰

常务副指挥:郑小强(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副 指 挥:潘建潮(区政府办公室)

吴长理(区人武部)

王永元(区委农办〈区农林局〉)

成 员: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团区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分管负责人兼防火办主任。

80.龙湾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吴向兵(区经信局)

成 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档案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电信分局、移动龙湾分公司、联通龙湾分公司、区邮政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81.龙湾区基本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吴向兵(区经信局)

周德望(区统计局)

黄克文(区三产办)

成 员: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三产办、区地税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82.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主 任:张崇波

副主任: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王星云(区质监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三产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区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83.龙湾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黄新宇(区经信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消防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84.龙湾区有序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吴向兵(区经信局)

李 健(区供电分局)

王建华(永强供电公司)

成 员: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85.龙湾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张崇波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房管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区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86.龙湾区工业用地二次开发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吴向兵(区经信局)

成 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温州高新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处、区审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房管分局、区消防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87.龙湾区邮政普遍服务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叶自力(区发改局)

李 崟(区邮政分局)

成 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邮政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邮政普遍服务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村邮站日常运营管理中的协调工作,区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邮政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88.龙湾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叶自力(区发改局)

王身康(区城管与执法局)

孙方忠(区安监局)

成 员: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法制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城镇燃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89.龙湾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崇波

副组长:姜祥凯(区政府办公室)

范长安(区商务局)

项振康(区台办)

王小云(区侨办)

成 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三产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海关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90.龙湾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主 任:朱大志

副主任: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余安江(区卫计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旅游局、区城市化办公室、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91.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朱大志

召 集 人: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余安江(区卫计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应急办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中层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92.龙湾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朱大志

副主任: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余安江(区卫计局)

委 员: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新居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93.龙湾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吴振弟(区市场监管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94.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

区编委办、区委政研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中层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95.龙湾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梅银松(区教育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96.龙湾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余安江(区卫计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97.龙湾区实施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张延文(区委宣传部)

朱智猛(区体育局)

成 员: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区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体育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98.龙湾区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召 集 人:朱大志

副召集人: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梅银松(区教育局)

成 员: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消防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99.龙湾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体育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和各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100.龙湾区招生委员会

主 任:朱大志

副主任: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梅银松(区教育局)

委 员:区委宣传部、区保密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警三大队、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电信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1.永兴一小迁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梅银松(区教育局)

邵建乐(永兴街道办事处)

成 员: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审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永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102.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吴振弟(区市场监管局)

范长安(区商务局)

黄克文(区三产办)

成 员: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区消防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3.龙湾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吴向兵(区经信局)

吴振弟(区市场监管局)

成 员:区综治办、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新居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4.龙湾区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吴振弟(区市场监管局)

范长安(区商务局)

成 员: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管办、区三产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消防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5.龙湾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张延文(区委宣传部)

余安江(区卫计局)

成 员:区人武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6.龙湾区名牌商标认定委员会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吴振弟(区市场监管局)

王星云(区质监局)

成 员:区新闻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7.龙湾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大志

副组长:冯 丹(区政府办公室)

潘旭宏(区文广新局)

成 员: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法制办、区金融办、区工商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文广新局,区文广新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8.龙湾区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顾 威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姜祥林(区金融办)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09.龙湾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主 任:顾 威

副主任: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沈永国(区民政局)

成 员: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社科联、区工商联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专家组,由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作为评估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0.龙湾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

组 长:顾 威

副组长:朱赞宇(区人武部)

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沈永国(区民政局)

成 员:区编委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1.龙湾区减灾委员会

主 任:顾 威

副主任: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吴长理(区人武部)

沈永国(区民政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侨办、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科协、区红十字会、龙湾武警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2.龙湾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顾 威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沈永国(区民政局)

成 员:区编委办、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3.龙湾区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 威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严永明(区残联)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体育局、区地税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区残联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4.龙湾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顾 威

副主任: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严永明(区残联)

委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体育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区残联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5.龙湾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联席会议

组 长:顾 威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沈永国(区民政局)

成 员: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房管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住房公积金龙湾管理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移民办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6.龙湾区移民后期扶持和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 威

副组长:吴天峰(区政府办公室)

张福康(区移民办)

成 员:区信访局、区委农办(区农林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移民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中街道办事处、海滨街道办事处、永兴街道办事处、状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移民办,区移民办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117.龙湾区府院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为区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区法制办及各街道,各局(办)负责法制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联席会议在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设立联络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相关事务。

二、新增机构

1.区规划展示馆布展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陈 栋

副组长:朱德旭(区政府办公室)

胡中海(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

朱为华(区规划分局)

成 员:区委宣传部、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高新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处、区规划分局、北航温州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人。

协调小组下设现场管理办公室,人员由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北航温州研究院派员组成。

2.龙湾区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席会议

区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受召集人委托,也可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或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召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经召集人同意后,可临时召开。

三、合并机构

1.龙湾区市政建设联席会议并入龙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龙湾区小菜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入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四、撤销机构

1.龙湾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2.龙湾区四级联动审批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审管办)

3.龙湾区卫生强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4.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5.状元街道龙泽居委会危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状元街道办事处)

6.龙湾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化办公室)

7.龙湾区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8.龙湾区文博馆改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

9.水潭村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10.龙湾区推进TD-LTE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

11.龙湾区网络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12.龙湾区拍卖行改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13.龙湾区(高新区)实施省科技惠民计划领导小组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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