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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政办发明电〔2015〕4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园”),进一步提高创园的公众知晓率,营造全民创园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园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发展,确保顺利通过省、国家对温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检查验收,现就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5 年创成“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宣传载体,发挥各类媒体在创园工作中的宣传、监督和引导作用,对创园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调动广大市民积极性,使创园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共创共建的强大合力。
二、宣传重点
(一)全面展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以来,我区在城市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促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爱绿护绿意识,广泛知晓创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履行在创园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宣传区委、区政府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开展“绿满龙湾”、“拆违建绿”等重点工程,不断扩大绿地面积、提升园林文化品位、绿化美化城市,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结合创园工作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三、具体宣传方式和内容
按照区、街道、社区(村居)三级联动,部门、媒体、公众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阶段工作重点、难点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宣传、公众参与活动等,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创园宣传工作。
(一)主题活动宣传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主题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由区城管与执法局、区科技局负责)。8—9月,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在城区公园和广场举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共建美好绿色家园”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创园知识科普宣传,向市民赠送花卉盆栽、创园宣传物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创建。
2.园林式单位(小区)评比活动(由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园林式街道评比活动,12月前完成评选,激发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热情。
3.园林绿化知识进学校(由区教育局、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8—11月,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在全区各中小学校进行园林绿化知识宣传,开展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爱绿护绿,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孩子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良好局面。
(二)新闻媒体宣传
1.报纸宣传。在《今日龙湾》中开辟“绿满龙湾”专栏,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宣传全区创园重点项目和难点指标的进展情况,以消息、通讯、评论等形式,积极宣传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适时推出创园专版,总结经验、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策划做好关于创园报道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及感人事迹的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社会各界人人参与创园的良好氛围。
2.电视宣传。在电视新闻节目《龙湾新闻联播》以及室内外视频中开辟专栏“创园在行动”,围绕区委、区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生活品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宣传创园重点项目和难点指标的进展情况,宣传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开展策划电视专题及电视主题报道,结合市、区创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反映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民在创园和环境保护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深度报道。策划做好关于“创园”电视报道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及感人事迹的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社会各界人人参与“创园”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