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龙湾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龙教人〔2016〕22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龙湾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函〔2016〕6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类别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类别有区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区级优秀教师、区级优秀班主任、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做好市级及以上的各类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评选名额

1.全区共评选先进集体(含直属单位、学校、学校各科室及教研组等)10个。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向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各学校或单位限推荐1个),最后由区教育局联评。

2.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号 推荐方式

类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民办学校优秀校长2确定为区级先进个人631440730223教育局联评确定

市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14362411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区级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创新、廉洁奉公,模范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注重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学校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具体有效,具有一定的凝聚力、战斗力。

2.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开齐开足中小学课程,无乱收费、乱办班行为。

3.学校办学有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能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本学年各类创建、评比等方面成绩显著,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享有良好社会声誉。

4.学校处(科)室或教研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活动正常、工作成效明显,有特色,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并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5.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和逐步完善教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在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考核评估中达全区中等及以上水平。

6.积极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教科研训、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课外文体等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成效。

(二)优秀班主任

1.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市级优秀班主任人选推荐条件应有以下荣誉须具备其一:曾获得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所带班级获优秀班集体称号)。

(三)优秀教师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正副校(园)长、校(园)长助理和专职从事行政管理人员)。中职学校专业课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市级优秀教师人选推荐条件是曾获得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育工作者含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优秀教育管理干部,公民办学校优秀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条件应是个人或所举办的学校曾获得区级以上荣誉)。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2.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思想端正。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坚持育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办学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按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依法行使招生、收费等办学自主权,按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3)重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名师名校长,按需足额聘任教师,严把教师准入关。教师学历、资格证书合格率高。参加改革试点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教师社保和福利待遇。

(4)重视学校发展。学校拥有独立产权或长期稳定的办学场地,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标准。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本年度投入明显增加,学校环境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与同类学校相比,投入软、硬件建设的资金较多。重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5)办学成效显著。市级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推荐者所在单位应是学校已获得市级以上重点(现代化、示范、综合改革窗口)学校等综合性荣誉,幼儿园已通过省二级以上评估。近三年办学规模稳定,普通中小学在18个班以上,幼儿园在6个班级以上,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次在1000人以上。

3.民办学校优秀校长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思想先进,办学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以德育为先,以教学为中心,深化素质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任职条件优秀。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学校管理经验,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资格证书,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特级教师、地市级名校长等荣誉者,优先推荐。

(3)管理水平较高。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管理办法,重视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民办学校综合改革,在学校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成效、有亮点。学校办学规模稳定,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教学事故。

(4)办学成效显著。普通高中近三年参加各学科会考及格率达到95%以上,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考上线率列全市民办高中前茅;初中近三年学业成绩后20%学生的比例较低,初升高比例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办学声誉良好。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学校(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还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为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在组织推选先进个人时,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要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评先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配合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确定人选。采取学校(单位)、年级组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初选对象;

3.民主测评。有关初选对象要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情况要填写在《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4.推荐公示。根据测评情况,结合推荐对象工作表现,经学校(单位)支部、行政、工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将民主测评结果和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5.联评确定。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和职成教与民办教育科分别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2016年区先进集体和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及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

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不得将指标内定或暗箱操作,反对搞照顾或论资排辈等做法。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师德、计生、纪检等方面违规现象,均实行“一票否决”。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1.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3.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5.未按规定建立教代会制度或当年未召开教代会。

(三)不列入本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的情况说明:

1.全年累计请事假15天或病假30天或无故旷工的;

2.受党纪处分未满1年或政纪处分解除未满1年的;

3.本年度有乱收费、乱办班、有偿带生、乱兼课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参加区教育局联评的先进集体,均要填写《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0)一式两份,并附学校(单位)年度主要业绩材料一式两份;

2.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要填写对应的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3.市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在近三年区级优秀先进个人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联评,若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教师可由学校直接推荐。人员确定后将由区教育局人事科通知推荐对象,并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2016年先进个人推荐表》(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发放)一式两份,附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各类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工作实绩,事迹栏要根据典型材料浓缩填写,不能空白,否则退回原单位。先进的推荐表、总结材料均要电脑打印。上述各类先进的纸质材料及各类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416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 86354435。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435222317@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以“校名+2016年先进”命名,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多报无效。

附件:

1.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4.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5.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

6.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7.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8.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9.温州市教育系统2016年民办学校优秀校长推荐名单汇总表

10.龙湾区教育系统2016年先进集体(单位)推荐表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温龙教人〔2016〕22号附件1-10.xls关于做好2016年龙湾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678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