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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6〕41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区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确保我区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区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一)全区全年计划安排3720人参加无偿献血,实际献血量要达到74.4万毫升,鼓励无偿献血者一次献血400毫升。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预约指标按编制数的10%比例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不到10人按10人计算),街道按总人口数的1%比例计算。
(三)本区范围内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协警)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基层派出所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本区范围内的区直属各中小学校(包括职业学校、私立学校)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本区范围内的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院)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由区卫计局统一安排。
(六)各街道、各部门预约献血指标分配和具体实施时间详见附件。
二、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一)献血时间:2016年7月—8月。每日参加献血体检人数为100人—200人,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献血时间上午8:30开始,第二批献血时间上午9:30开始。
(二)献血地点
1.各街道自行安排(由市献血办派车到各街道献血点)。
2.区机关(事业单位、银行)8月22日—26日在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献血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并安排人员做好后勤服务。
2.各献血单位要提醒参加第二天献血的人员,要早睡,不饮酒,晚餐及献血当天早餐不食用高脂肪、高蛋白、豆制品及油炸等食品,早餐要吃饱;献血时要携带身份证。
3.各献血单位要提早落实好献血人员,要挑选身体健康人员参加献血。
三、工作要求
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的象征,是文明城区的一项重要指标。各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度预约献血任务。此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2016年考绩内容。预约指标分配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区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从财政账户中扣除工作经费(未完成1人扣除1000元,以此类推)。
附件:2016年度龙湾区无偿献血预约指标分配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2016年度龙湾区无偿献血预约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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