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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疑问数据
核查情况的说明
省农办:
自收悉《关于核实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存在数据不实问题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区委王军书记、区政府陈应许区长、伊柏峰副区长立即听取区委农办(区扶贫办)的工作汇报,并要求严肃对待、逐一核实。区委农办(区扶贫办)第一时间召开“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数据核实紧急部署会,由班子成员带领机关干部分赴各街道,与驻村干部下村逐户逐人逐问题核实数据。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核实后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我区“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共有50人名下登记有机动车问题。根据核实调查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身份证被借用、冒用的,此类共有14辆。二是非自己购买的,共有18辆,可细分为三大类(1.低收入农户儿子结婚,女方当嫁妆陪嫁而来,此类共有7辆;2.低收入农户女儿结婚,男方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女方的户口未从娘家迁出,此类共有6辆;3.低收入农户子女到了适婚年龄或其他需要,亲戚共同出资为其购买,此类共有5辆)。三是作为农户发展增收的生产工具的,此类有1辆。四是纳入“4600”花名册以后通过帮扶脱贫后才购买车辆的,此类共有4辆。五是购车时家庭条件尚可,后因家庭变故,经济条件变差,被纳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此类共有2辆。六是车辆已出售未过户的,此类共有3辆。七是其他原因共计有7辆,可细分为两大类(1.低价转让的二手车,此类共有4辆;2.子女已成家立业但与其父母未分户的,此类共有3辆)。八是系统录入错误,此类有1辆。(详见附件1)
(二)关于我区共有8人为财政供养人员问题。根据实地调查核实,其中2人库内查无此人(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库),其他6人为以下情况:一是户口应迁未迁的,此类共有3人。二是纳入“4600”花名册后考入的,此类共有2人,此二人分别于2013年9月、2014年入职。三是属解决就业的财政供养临时工,此类共有1人,此人于2015年进入市中心医院当护士,属于临时人员,父亲已故,母亲打零工,妹妹在校学习,家庭仅靠她收入维持生活。(详见附件2)
(三)关于我区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年收入超过2万元问题。根据省农办反馈,我区此类对象共有291人,但通过我区校对,其中6人不在库内(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库),16人名字重复(身份证号码一致,认定为同一人),故我区此类对象为269人,经逐户逐人核查后,有以下几类情况:一是身份证被借用冒用,实际未领取工资的,此类共有4人。二是户主虽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低的,此类共有7人。三是通过帮扶后,人均收入大幅提高的,此类共有8人。四是因事故赔偿、土地征用、奖励等因素导致收入大幅提高的,此类共有5人。五是子女户口应迁未迁的,指子女另组家庭独立生活,收入数据来自子女,但户口应迁未迁,此类共有11人。六是其他原因,主要是2013年调查时无稳定收入,其后相继在企业上班或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增加收入以及挂在企业缴社保金但无实际领取工资,此类共有234人。(详见附件3)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2013年低收入农户比例下达问题。2013年,省、市在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下达任务时,要求我区按照农户人口数10%划定地标低收入农户(地标三区统一,市里发文7500元),其中5%为省标低收入农户(2010年4600元,相当于2012年5500元),未按我区实际情况下达任务。然而,我区作为温州的工业大区,各街道经济发展相对均衡,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全省处于前列,实际上我区除了已纳入低保的农户外,当时4600元以下的人群已为少数。
二是调查口径不统一。2013年调查时,时间紧,任务重,调查口径未统一而导致调查数据有出入。如农户户数统计问题,调查时按公安系统户籍统计,而实际农户与子女已分户,以及对人均收入概念理解存在偏差等。
三是上下信息不对称。从这次省农办反馈的信息来看,我区对农户所掌握的信息还不够全面,基层调查数据主要靠入户从农户口述以及村委会干部所掌握的情况来了解,未通过相关机构进行更深入、更全面的调查。
四是系统更新不及时。2013年调查的数据,由于数据量大,在输入过程中存在一些纰漏,如这次反馈的信息中,同村同名的身份信息弄错等,未及时发现失误,及时更正。
五是国库系统未设立有进有出动态机制。2013年数据入库后,在这几年的扶贫工作中,有些农户在多方帮扶下已脱贫,但是国库系统未能动态调整农户信息。
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建立定期调查机制。我们将要求区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街道开展在册低收入农户调查,核实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建立“销号式”台账,脱贫一户,销号一户。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机制。我区扶贫办设在区委农办(区农林局),但没有独立的扶贫科室与专门人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开展。下步,我区将尽快研究解决人事和经费等问题。
三是建立扶贫监督机制。在区农业部门的网站上增设“扶贫信箱”,设立“扶贫专线”,加大扶贫工作社会监督力度,促进低收入农户工作的常态化发展。
附件:1.龙湾区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调查情况明细表(车辆)
2.龙湾区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调查情况明细表(财政供养人员)
3.龙湾区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调查情况明细表(收入超2万元)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