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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城管办〔2016〕8号
关于印发2016年度小广告清理等三项
环卫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为全力推进我区美化、洁化工程,本着事权财权下放的原则,提升我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我区环卫经费使用效率,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将2016年度小广告清理等三项环卫经费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环卫经费分配
(一)小广告清理经费分配。自2016年4月1日起除空港新区(包括通海大道)外,其他所有原由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清理小广告的道路全部下放到属地街道负责,年度经费按一定标准(道路总长度)分配到各街道(包括涂料、工具费用),具体分配如下:永中街道16万,蒲州街道20万,海滨街道4万,永兴街道4万,状元街道5万,瑶溪街道13万。今年实际按全年9个月的比例拨付。
(二)河道整治经费分配。根据各街道河道实际总长度按比例分配到各街道,具体分配如下:永中街道6万,蒲州街道2万,海滨街道4万,永兴街道4万,状元街道2万,瑶溪街道4万。
(三)垃圾分类经费分配。根据各街道小区数量和户数,垃圾分类督(劝)导员和宣传经费分配如下:永中街道督(劝)导员经费18万、宣传经费8万;蒲州街道督(劝)导员经费24万、宣传经费8万;海滨街道督(劝)导员经费9万、宣传经费3万;永兴街道督(劝)导员经费9万、宣传经费3万;状元街道督(劝)导员经费12万、宣传经费4万;瑶溪街道督(劝)导员经费12万、宣传经费4万。各街道4月底前要落实督(劝)导员(到时区城管与执法局组织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区、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分类知识培训,积极创建示范样板小区。
二、经费拨付及使用要求
各街道必须按照要求开展小广告清理、河道整治、垃圾分类工作,区城管与执法局要根据各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拨付各项环卫经费,督促各街道做到专款专用。
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栋。
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