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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强化招商理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扩大开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开放发展新理念,把握国际化发展和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坚持以调整结构、补齐短板、促进创新为方向,把招商引资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汇聚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和强大合力,助推温州再造新优势、再创新辉煌、打造“铁三角”。
二、明确产业导向
以温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指导,围绕省重点培育的人工智能、柔性电子、集成电路、数字创意等未来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型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明确招商引资方向和重点,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和年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强化产业导向约束机制,建立完善项目筛选评估机制,对不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目录和规划布局的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不能享受市级用地、财税等优惠政策。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当地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切实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的谋划招引。
三、突出招大引强
坚持把壮大税源经济作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把吸引外资和重大内资项目作为突破口,紧盯战略性产业发展前沿,追踪国内外重点企业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重点盯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中国民营500强、行业100强等大企业,大力支持发展总部经济,积极规划建设国别产业园区,通过精准招商,加快培育若干个上规模的新兴产业。建立“温商领头雁”投资对接机制,积极推动在外温商上市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纳税大户、创投基金等温商回归;支持本地温商与外地温商并重发展、合力发展,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本地龙头企业新投资重大项目,视同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享受相关招引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温州民资雄厚的优势,鼓励温商与大型央企在温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本地国企与央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坚持以大项目带动大开发,结合“大建大美”,鼓励招引城市发展功能性项目、标志性项目,积极引进一批资金实力强、运营能力强的知名大集团和专业公司。
四、创新招商方式
鼓励各地“一把手”带队、跨部门组建招商引资专项小分队,锁定重点行业和目标企业,进行上门“点对点”精准招商。依托在外商会和温商资源,强化招商专员引进内外资的双重职责,在重点地区开展驻点招商;依托海外侨团组织,加强海外投资促进联络处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国际知名投资咨询机构、“四大所”“五大行”等开展合作,大力实施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建立中介招商奖励机制,对成功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并形成等值固定资产产业项目的中介机构、中介人(不含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项目落户地可给予实际外来到位内资的1‰-3‰、外资的2‰-4‰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兑现,以促进项目加快落地投产。
五、完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