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龙民〔2018〕31号
各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各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关规定,龙湾区民政局决定开展基金会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须按《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
二、报送材料
(一)基金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原件,其中第(一)、(二)项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年检工作中,登记管理机关可视情要求基金会提交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基金会自查阶段。基金会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填写《基金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阶段。基金会须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其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年检初审结论并加盖公章。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阶段。基金会须将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章的年检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对参检的基金会做出年检结论,加盖年检印章。
龙湾区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和直接登记的区级基金会,请将年检材料于2018年5月31日前直接报送区民政局审核。
四、其他说明
(一)基金会2017年度检查工作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查,请相关基金会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先注册“法人账号”,再按行政区划选择【省级】,按部门选择【省民政厅】,然后在【其他行政权力】中找到【基金会年度检查】,点击在线办理。在【法人登陆】位置输入本单位用户名、密码(如弹出需要绑定的页面,绑定账号默认为登记证书上的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1,绑定账号非注册账号),届时页面将会跳转至【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随后可进入基金会年检填报系统(用户名为基金会中文全称,原始密码为66668888,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按照要求填写《基金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完成后在网上提交电子文本同时打印纸质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