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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城乡危房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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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政办发〔2017〕12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城乡危房应急抢险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城乡危房应急抢险预案

 

为加强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增强对城乡危旧房屋突发安全事件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控制”为原则,区政府统一部署,属地街道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危旧房屋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落实专人对危旧房屋开展不间断排查,及时发现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解危措施。

属地街道要充分动员业主承担起应负的主体责任,对可能出现险情的房屋,要求居住人员立即腾空撤离,属于出租的由业主做好承租户思想工作,不配合撤离的由属地街道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追究相应责任,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抢险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抢险范围

凡在龙湾区范围内危房出现突发险情的,均列为抢险范围。

(二)责任分工

龙湾区范围内国家直管公房由区房管分局负责;在区机关事务局管理范围内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其余政府自建房由各业主单位负责;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等房屋分别由教育、卫计、民政、民宗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居住功能的危房由各街道负责。

三、抢险救援组织机构

区、街道相应成立城乡危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乡危房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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