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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登记“同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协(委)会:

现将《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登记“同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7年8月24日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登记“同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和改革目标,响应和推进省市局“最多跑一次”的改革部署,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降低登记成本,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类工商登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打破登记地域限制,改变原有按照辖区属地管辖权进行登记的传统模式,积极探索营业执照全区通办的有效路径,实现同一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就近办理工商登记,建立“登记联办、辖区监管”的工商登记服务新模式,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6个市场监管所设立“同区通办”窗口,各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 “同区通办”登记业务,由信息办配置“同区通办”业务权限,实施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的所所联动“同区通办”工作机制。“同区通办”模式打破营业执照属地管辖登记的传统模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可以向全区任何一个市场监管所提交申请资料就近办理,形成营业执照“就近办理、便利注册、一次办成”的常态工作格局。

三、操作流程

申请人申请办理跨管辖区域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应向被申请的市场监管所提交申请资料,市场监管所登记人员(以下简称登记人员)应按照“同区通办”工作要求,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一)名称预核登记

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核登记,登记人员从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中,根据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住所)所在的街道名称库中进行查重,并当场作出审核决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资料应放入市场主体的登记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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