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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质分〔2007〕17号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
ABC分类标准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
根据《龙湾区皮鞋和合成革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龙湾区皮鞋、合成革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分局经多次讨论并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龙湾区皮鞋和合成革行业企业ABC分类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分类标准 通知
抄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印发
龙湾区皮鞋行业企业ABC分类标准
序号 | 内容 | A(名牌培育)类 | B(重点帮扶)类 | C(重点监管)类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企业依法设立满3年、且3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依法设立满2年、且当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依法设立不满2年、或当年内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否决项 |
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 |||
2 | 装备及生产规模 | 生产场地布局合理,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 | 生产场地满足生产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 | 生产场地基本能满足生产需要。 | 重要项 |
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 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 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 | 一般项 | ||
3 | 产品质量 | 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较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或近两年内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出现一次不合格,但已改正。 | 产品质量不稳定,监督检验合格率达不到100%;出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不到100%。或近两年内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合格。 | 重要项 |
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发生过因质量不良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 重要项 | ||
质量保证 | 建立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配件、半成品等把关检验和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建立并严格执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并有效运行;或已通过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顾客满意度高。 | 已建立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配件、半成品、成品出厂等把关检验和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已通过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但未能规范执行。 | 质量管理混乱,产品出厂检测不健全或无记录,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 一般项 | |
4 | 标准化管理 | 产品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未按标准组织生产。 | 重要项 |
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不能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一般项 | ||
产品标准健全,管理规范,或取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 | 产品标准健全,管理较规范。 | 产品标准管理混乱。 | 重要项 | ||
5 | 计量管理 | 计量器具台帐齐全,能按周期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 | 计量器具台帐齐全,基本按周期检定。 | 计量器具管理较乱。 | 重要项 |
检测能力满足生产的需要或取得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 | 基本具备生产需要的检测能力。 | 无相应检测能力。 | 一般项 | ||
6 | 特种设备管理 | 特种设备已注册登记,运行安全。 | 特种设备已注册登记,运行安全。 | 特种设备管理不规范,或有安全隐患。 | 一般项 |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 一般项 | ||
序号 | 内容 | A(名牌培育)类 | B(重点帮扶)类 | C(重点监管)类 | 备注 |
7 | 品牌管理 | 商标依法注册,品牌美誉度高,在商标上无虚假宣传现象。 | 商标依法注册,品牌美誉度一般,在商标上无虚假宣传现象。 | 商标未依法注册,或在商标上存在虚假宣传现象。 | 一般项 |
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 | 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近两年如有质量违法行为被质监等部门立案查处,但已改正。 | 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或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但未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当年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但已改正。 | 一般项 | ||
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 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严重不合格项。 | 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发生严重不合格项。 | 一般项 | ||
8 | 企业发展 | 企业战略管理清晰,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 企业有企业战略管理目标,但战略管理措施不健全。 | 企业管理差,发展前景不明朗。 | 一般项 |
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全市同行业前列。 | 有研发人员、但产品研发能力一般。 | 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差。 | 一般项 | ||
产品经济效益、市场占有率居全省或全市同类产品前列。 | 产品经济效益一般,市场占有率不高。 | 企业经济效益差。 | 一般项 |
一、分类评定规则:
分类考核指标共分三类8项,其中各类第1项为否决项,第2至第5项为重要项,其余为一般项。其分类评定规则如下:
1、 否决项属于B类(或C类)的,只能列入B类(或C类);
2、 企业否决项符合要求,有2个重要项(或1个重要项、2个一般项;或4个一般项)不符合A类(或B类)要求,则降为B类(或C类)。
二、动态管理:
A、B、C类企业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企业状况发生变化的,等级根据指标变化也做相应调整。
三、企业分类监管措施:
根据企业等级状况,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A类企业以名牌培育、激励为主;对B类企业主要以帮扶为主;对C类企业重点监管,并建立惩戒与淘汰机制。
1、激励A企业,加大培育力度。
对A类企业,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对于符合条件的产品,在企业申请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质量管理奖励等质量奖励时优先推荐。加大打击假冒行为的力度,切实保护A类企业及其产品的声誉。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中,依照有关规定免予实地抽查;鼓励和协助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企业抓管理、提质量、创名牌、赢市场、增效益。
2、扶持B类企业,加强帮扶工作。
根据B类企业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和服务,实施重点帮扶。鼓励和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实现质量提升,努力升级为A类企业。
3、针对C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督。
将C类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及时指出企业的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帮助和监督其尽快整改。同时加强对C类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信用水平。加强企业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预警或黄牌警告,限期改正。
4、加大打击力度,实施退出市场机制。
严格禁止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生产和销售;加大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打击力度。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C类企业,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情节。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按《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严重质量违法的企业实施强制退出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予以取缔。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企业ABC分类标准
序号 | 内容 | A(名牌培育)类 | B(重点帮扶)类 | C(重点监管)类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企业依法设立满3年、且3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依法设立满2年、且当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依法设立不满2年、或当年内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否决项 |
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 |||
2 | 装备及生产规模 | 生产场地布局合理,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 | 生产场地满足生产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 | 生产场地基本能满足生产需要。 | 重要项 |
年销售额在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 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 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 一般项 | ||
3 | 产品质量 | 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较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或近两年内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出现一次不合格,但已改正。 | 产品质量不稳定,监督检验合格率达不到100%;出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不到100%。或近两年内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合格。 | 重要项 |
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发生过因质量不良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 重要项 | ||
质量保证 | 建立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配件、半成品等把关检验和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建立并严格执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并有效运行;或已通过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顾客满意度高。 | 已建立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配件、半成品、成品出厂等把关检验和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已通过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但未能规范执行。 | 质量管理混乱,产品出厂检测不健全或无记录,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 一般项 | |
4 | 标准化管理 | 产品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未按标准组织生产。 | 重要项 |
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不能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一般项 | ||
产品标准健全,管理规范,或取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 | 产品标准健全,管理较规范。 | 产品标准管理混乱。 | 重要项 | ||
5 | 计量管理 | 计量器具台帐齐全,能按周期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 | 计量器具台帐齐全,基本按周期检定。 | 计量器具管理较乱。 | 重要项 |
检测能力满足生产的需要或取得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 | 基本具备生产需要的检测能力。 | 无相应检测能力。 | 一般项 | ||
6 | 特种设备管理 | 特种设备已注册登记,运行安全。 | 特种设备已注册登记,运行安全。 | 特种设备管理不规范,或有安全隐患。 | 一般项 |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 一般项 | ||
序号 | 内容 | A(名牌培育)类 | B(重点帮扶)类 | C(重点监管)类 | 备注 |
7 | 品牌管理 | 商标依法注册,品牌美誉度高,在商标上无虚假宣传现象。 | 商标依法注册,品牌美誉度一般,在商标上无虚假宣传现象。 | 商标未依法注册,或在商标上存在虚假宣传现象。 | 一般项 |
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 | 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近两年如有质量违法行为被质监等部门立案查处,但已改正。 | 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或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但未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当年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但已改正。 | 一般项 | ||
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 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严重不合格项。 | 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发生严重不合格项。 | 一般项 | ||
8 | 企业发展 | 企业战略管理清晰,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 企业有企业战略管理目标,但战略管理措施不健全。 | 企业管理差,发展前景不明朗。 | 一般项 |
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全市同行业前列。 | 有研发人员、但产品研发能力一般。 | 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差。 | 一般项 | ||
产品经济效益、市场占有率居全省或全市同类产品前列。 | 产品经济效益一般,市场占有率不高。 | 企业经济效益差。 | 一般项 |
一、分类评定规则:
分类考核指标共分三类8项,其中各类第1项为否决项,第2至第5项为重要项,其余为一般项。其分类评定规则如下:
3、 否决项属于B类(或C类)的,只能列入B类(或C类);
4、 企业否决项符合要求,有2个重要项(或1个重要项、2个一般项;或4个一般项)不符合A类(或B类)要求,则降为B类(或C类)。
二、动态管理:
A、B、C类企业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企业状况发生变化的,等级根据指标变化也做相应调整。
三、企业分类监管措施:
根据企业等级状况,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A类企业以名牌培育、激励为主;对B类企业主要以帮扶为主;对C类企业重点监管,并建立惩戒与淘汰机制。
1、激励A企业,加大培育力度。
对A类企业,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对于符合条件的产品,在企业申请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质量管理奖励等质量奖励时优先推荐。加大打击假冒行为的力度,切实保护A类企业及其产品的声誉。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中,依照有关规定免予实地抽查;鼓励和协助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企业抓管理、提质量、创名牌、赢市场、增效益。
2、扶持B类企业,加强帮扶工作。
根据B类企业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和服务,实施重点帮扶。鼓励和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实现质量提升,努力升级为A类企业。
3、针对C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督。
将C类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及时指出企业的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帮助和监督其尽快整改。同时加强对C类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信用水平。加强企业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预警或黄牌警告,限期改正。
4、加大打击力度,实施退出市场机制。
严格禁止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生产和销售;加大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打击力度。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C类企业,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情节。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按《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严重质量违法的企业实施强制退出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