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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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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07〕1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8月9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建设“平安龙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立即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照“定人定事、定时定责”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有关领导和人员,使每位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力推进。

  二、明确任务目标,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确保,到9月底,完成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C、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100%;10月底,基本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全员安全培训任务;11月上旬,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2007”行动;11月底,完成安全生产执法年各项工作。

  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农村道路交通、渔业生产、建筑施工、市政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集中打好一场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攻坚战”,加强督促和检查,做好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台帐,确保各类专项整治按期完成。

  三、切实做好灾后生产安全工作

  当前正值台风“圣帕”过后,灾后重建工作正在展开时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台风过后,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电气线路、生产设备等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测检查,在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恢复生产运营。现尚处高温季节,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恢复生产不得忽视安全而赶时间、赶任务,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基层基础。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要求,切实充实配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人员力量,大力推进镇、街道层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在硬件建设上要求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车辆等办公条件,在软件建设上要求职责任务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台帐资料规范。要进一步加强村(居)安全生产“五个一”建设,提升村(居)安监机构运作绩效,发挥村(居)安监员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动态管理体制,构筑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进一步落实驻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捆绑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作用。

  (二)加强协同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工作实施过程和推进进度进行检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室予以跟踪督查,以“督”推进落实。实行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和定期通报,做到周周有督查,半月有汇报,每月工作当月交账。对工作主动积极、富有成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曝光;对工作无进展而又不为所动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由此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对任务完成不好的镇(街道)、部门,原则上年终不能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附件: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细化一览表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 推进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 8月22日印发


  附件:

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细化一览表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具体工作内容

1

安全生产执法年

  8月底前,上报区级第二批安全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单位,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 10月底前完成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11月上旬区级验收总结。

  按照“两个一次”的规定开展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剧毒使用单位和合成革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9月底前完成机械冲压设备的专项检查与执法活动。

  各镇、街道、开发区每月要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案件3件。

  进一步完善村(居)“五个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并做好村(居)示范点建设工作,10月底前,永中建立5个,蒲州建立2个、海滨建立3个、永兴建立3个、海城建立2个、状元建立2个、瑶溪建立3个、沙城建立3个、天河建立3个、灵昆建立2个。

  11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执法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

2

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8月底前,完善整治工作文件、会议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成立整治工作专门机构文件;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纪录。

  9月15日前,对辖区内中小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普查登记表》,要求排查率达到90%以上;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库;对评定出来的C、D类企业整改指令书要100%发放到位,并督查整改,建立C、D类企业整改台账。

  9月底前,按时对C、D类企业组织复查,要求C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0%以上, 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8%;要结合安全生产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至少推出2家以上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安全管理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为示范点;对辖区内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安委办。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具体工作内容

3

全员安全培训

  8月底前,落实推进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各项工作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和规范全员安全培训台帐工作;每个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1个以上镇级全员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并做好企业员工培训示范点建设工作,其中,永中建立5个,蒲州、海城、状元、瑶溪各建立3个,灵昆、农业示范区各建立1个,其他镇、街道、开发区各建立2个员工培训示范企业。

  9月15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完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数20%;完成员工培训任务数30%。

  9月底前,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完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数40%;完成员工培训任务数60%。

  10月15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完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数60%;完成员工培训任务数80%。

  10月底前,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完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数90%;完成员工培训任务数100%。

  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做好工作总结。

4

危险化学品“2007”行动

  8月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排摸、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及周知牌挂牌到位,同时,建立并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9月15日前,企业层面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做好自查、总结,迎接市级检查、考核工作; 10月15日前,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并做好总结上报。

  9月底前,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完成应急救援演练面达到50%,10月底前,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完成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总结上报。

  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2007”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迎接市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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