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各有关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
1、贯彻落实3月29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神;
2、辖区内、系统内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3、“五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工作安排情况和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4、“安全生产执法年”的落实情况;
5、针对当前事故高发的态势,在防止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员工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的措施,重点督查企业在高处作业所采取的措施;
6、危险化学品、合成革、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重点突出出租房、“多合一”场所)、海上运输和渔船捕捞、无证无照、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农机安全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督查重点单位:
永中片区:温州永上人造革有限公司、永中电镀基地;
海滨片区:浙江东风化工有限公司、温州大邦化学有限公司;
瑶溪片区:浙江一帆化工有限公司;
蒲州、状元片区:温州宏得利树脂有限公司、温州东日气体有限公司;
沙城、海城片区:温州日利制革有限公司、海城电镀基地;
永兴片区:浙江三雄麒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力邦合成革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要认真做好各项迎查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情况,如实准确地提供有关档案台帐。对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问题未能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分组安排表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督查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分组安排表
组 别 | 人 员 | 督查对象 |
第一组 | 组长:王爱光 成员:区消防大队1人,区安监局1人,区府办1人 | 永中街道、海滨街道、瑶溪镇、区建设局 |
第二组 | 组长:方志方 成员:区消防大队1人,区安监局1人,区监察局1人 | 蒲州街道、状元镇、农业示范区、区教育局 |
第三组 | 组长:张光羽 成员:区消防大队1人,区安监局1人,区委督查室1人 | 沙城镇、天河镇、海滨街道 |
第四组 | 组长:钱玉华 成员:区消防大队1人,区安监局1人,区效能办1人 | 永兴街道、灵昆镇、温州工业园区、区经贸(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