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会关于龙湾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温龙政办 [2007]33号)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温龙政办[2007]29号)精神,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06行动”成果,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暨“2007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印发 “2007行动”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 4月26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实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会关于龙湾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温龙政办 [2007]33号)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温龙政办[2007]29号)精神,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06行动”成果,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暨“2007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龙湾”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按照市安监局“2007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去年“2006行动”工作基础上,再深化、再提高,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并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标准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2007行动”,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和法律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并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健全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防御能力,坚决遏制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认真贯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大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各地要集中开展针对无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行动,责令无证企业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二)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部署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除和整治工作。检查重点为沿江沿河设立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内容主要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法定的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和安评报告期效情况、相关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并要求企业将整改指令书复印件张贴在企业宣传柜窗内,整改到位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撤销;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事故隐患告示牌;对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直到整改到位。
(三)全面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严格把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竣工验收安全审查关,做到关口前移,杜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安全方面出现先天不足问题。要对本地在建或拟建危险化学品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督促危险化学品项目相关单位严格按要求、程序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对存在未批先建现象的企业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抓紧补办手续,已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改建和扩建设施设备要申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
(四)开展化工、医药集中片区专项整治。温州工业园区要对辖区开展全面调查,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园区安全风险状况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园区内企业之间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构成相互影响,或其设置已对周边居民、重要公共设施、饮用水源等构成重大威胁的,要制订搬迁或关闭的实施规划报区政府。
(五)落实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搬迁工作。各地要落实专人及时跟踪掌握本地对已列入关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情况,要切实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关闭企业场所关停搬迁期间的安全。
(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地要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建档,及时跟踪掌握本地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完善相关监控制度,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在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要求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演练。为全面科学地分析、预测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为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各地均要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统计。为加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区辖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加油站(油库)都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方案实施前报区安监局备案。
(八)分步实施对人口密集区域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油罐进行HAN技术改造工作。要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建设厅、交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的要求,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排查,发现人口密集区域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必须要求其对油罐进行HAN技术改造。
(九)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评价工作。按照市局《关于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的通知》(温安监管[2006]101号)规定,基本完成合成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
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公司)及其下属油库、加油站(含加盟站、联营站)的专项整治工作由企业根据省公司要求部署开展,由区安监局负责联系和监督指导。
各地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组织一次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举行一次反“三违”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需填写工作汇总表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区安委办。(附件1)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份)
各地要在以往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重新核实并全面掌握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定本地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开展针对无证无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行动,责令无证企业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无照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5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上报该类企业名单。
2.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将整改指令书复印件张贴在企业宣传柜窗内,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事故隐患告示牌。6月25日前上报整改指令书张贴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牌情况汇总表。
3. 5月20日前上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或拟建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中石化、中石油下属加油站(含加盟站和联营站)由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公司)上报,其余危化品建设项目报区安监局。
4.5月20日前温州工业园区要完成化工、医药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上报本地区化工、医药集中片区情况,并编制整改方案。6月20日前完成编制并上报整改方案。
5.6月25前完成重大危险源排摸、登记、建档工作,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将登记名册和安全警示牌(照片)设置情况上报区安监局。
各地于6月25日前上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并按该阶段工作要求上报相关汇总表。(附件2、3)
(三)限期整改阶段(7月-10月)
1.各地要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对无法整改的,由区安监局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区安监局、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公司)将督促加油站根据制定的油罐HAN技术改造方案对相关油罐进行改造,做好施工记录,并于10月底前完成改造。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
1.各地要按照“2007行动”的总体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和总结。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并保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各类工作台帐,每一汇总数据必须有原始记录和数据作支撑。各地安监中队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上报各种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各地要在11月5日前完成“07行动”验收工作,并将“2007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区安监局,区安监局于11月6日至15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各镇、街道、开发区“07行动”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向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强化决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区政府成立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2007行动”领导小组,张光羽副区长任组长,孙方忠(区府办)、钱玉华(安监局)任副组长,孙朝晖(安监局)、杨乃亢(公安分局)、王英姿(卫生局)、陈光辉(环保局)、郑文伟(区工商分局)、黄振绍(质监分局)、王佳杰(消防大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朝晖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成立“2007行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根据“分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区域划分,签订专项整治责任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职责
各地要将“2007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执法年”具体内容,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配合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继续推行“事故警示牌”制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宣传此次“2007行动”的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加强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防范能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媒体对整治的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区安委办设立危险化学品举报电话为:86968527、86968533。各地要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举报电话,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四)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在“2007行动”中,各地要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与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和推进安全科技化、安全信息化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着力使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促使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区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对“2007行动”每个阶段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向全区通报。此项工作作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分重点内容。
附件1:“2007行动”工作进度计划表;
附件2:温州市龙湾区危化品“07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3: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4: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07行动”工作进度计划表
阶段 | 工作任务 | 时间要求 |
动员部署阶段 | 1.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大会。 | 4月27日 |
2.区安监局制定《温州市龙湾区贯彻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实施方案》。 | ||
3.各镇、街道、开发区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 4月底前 | |
4.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 | ||
5.各镇、街道、开发区制订实施方案。 | ||
6.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 ||
自查自纠阶段 | 1.开展针对无证无照危化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行动。 | 5月20日前 |
2.完成对无证无照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 ||
3.完成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或拟建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的调查。 | ||
4.工业园区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 ||
5.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事故隐患挂牌。 | 6月20日前 | |
6.编制化工、医药集中片区整改方案。 | ||
7.完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排摸、登记、建档工作,并在相关场所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 ||
8.区安监局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并按该阶段工作要求向市局上报相关汇总表。 | ||
限期整改阶段 | 1.完成隐患整改复查并对复查不合格单位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 10底前 |
2.完成加油站油罐HAN改造。 | ||
3.组织有关人员对“2007行动”督查。 | ||
检查验收阶段 | 1.各地对“2007行动”进行验收和总结。 | 11月5日前 |
2.区安监局组织对“2007行动”验收考核。 | 11月15日前 | |
3.迎接市安监局对我区“2007行动”考核验收。 | 12月 |
附件2:
温州市龙湾区危险化学品“2007行动”领导小组
名 单
组长:张光羽
副组长:孙方忠、钱玉华
成员:孙朝晖(安监局)、杨乃亢(公安分局)、王英姿(卫生局)、陈光辉(环保局)、郑文伟(区工商分局)、黄振绍(质监分局)、王佳杰(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办公室主任:孙朝晖
附件3:
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工作汇报: | |
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数: | |
开展反“三违”宣传活动企业数: | |
召开动员会议企业数: | |
开展岗位操作人员培训企业数: | |
各地 动员大会 情况汇报 | 时间: |
地点: | |
参加会议领导: | |
参加会议人员: | |
参加会议人数: | |
实施方案 | 文号: |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07年 月 日
注:① 汇总表请于4月30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② 工作汇报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