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07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矿山企业:
根据省、市安监局有关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意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我局决定继续强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以加强执法监督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严控矿山准入源头,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铁腕治理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次数,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执法年”为契机,以严、细、实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矿山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确保2007年矿山事故零死亡的总体目标,为建设“平安龙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各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区局的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矿山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的规定,深刻领会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部署矿山企业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实施方案,督促所辖矿山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矿山企业写出自查自纠的总结。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整改落实阶段(6月—9月)。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对于取证矿山企业,要按照《取证矿山企业“回头看”方案》中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在8月底前全面进行排查。检查重点为:是否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是否实施分层的中深孔爆破开采方法,有否存在斜坡面上“猴子式”的凿岩爆破作业方式。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12月)。对已下发整改指令书的单位逐个进行验收,对没有落实整改要求,不能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停止生产,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矿山企业要于11月15日前,将本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局组织的专项整治情况检查或抽查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整顿和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将因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危及安全生产的辖区列为重点整治辖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无证非法矿山,发现后要立即通报国土资源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超层越界、以探代采以及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限期整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加强对列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对列入整合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关闭的矿山企业名单,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告,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于整合后的矿山必须按照新建矿山的要求,严格审查,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对已发证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大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对首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回头看”,加强动态监管。要对已发证企业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对取证后放松管理,隐患较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督促新建、改建、扩建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进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开的矿山。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对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不予发证。
要加大对矿山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治工作。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一律先停产停运,再进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要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时限,有效消除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加强职工应急知识的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自救能力。
(三)积极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标准化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的途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为安全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宣传先进单位抓标准、保安全、促发展的经验,充分调动各类矿山企业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2006年我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有序进行,有1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省级安全标准化试点,其他企业也已全面铺开。今年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意见》和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矿山安全专题会议上的部署,在矿山企业中按照考核标准、考评办法及考评要求强化实施工作,争取达到市级或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要针对企业设备老化、安全设施缺失等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在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加强科技攻关,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要加强对矿山作业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系统都达到标准要求。要特别加强对运输车辆、运输道路、提升运输、供配电、防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等安全标准化改造。要将班组作为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教育职工人人上标准岗、干放心活。
(四)继续加大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推广力度,全面推广机械破碎等安全实用技术。针对我区矿山事故的特点,要继续巩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对新办露天矿山企业,除开采石材等特殊情况外,若不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不予审批。对采用掏底扩壶爆破、崩落式开采的,要严肃查处,予以关闭。对借中深孔之名而采用其他不安全爆破方法实施开采的,要严厉处罚。
积极推广安全的起爆和破碎技术及设备。所有的矿山及采掘工程中,推行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可靠的起爆器材,淘汰火雷管、导火索配合使用的主体爆破组合方式。全面推广使用机械冲击破碎技术,淘汰浅孔或裸露爆破的二次破碎方法,以减少爆破事故的发生。积极试行其他安全实用生产技术。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转发 矿山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区委办、区府办,状元镇、瑶溪镇、天河镇政府、永中、海城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