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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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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级有关单位:

  “五一”黄金周来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激增,安全管理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旅游、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要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要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容量,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数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妥善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严禁不具备运营条件的交通工具非法载客,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网吧、出租民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要24小时严密监控。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密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翻车、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强对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同时,要加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电力、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加强森林防火和防汛等工作,确保防范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加强对高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区域的巡视和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林区风景名胜景点要严禁游客野外用火。有关部门要加强火险天气分析和监测,及时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要全面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森林消防队伍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现火情,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扑救,防止火灾蔓延。要加强防汛抢险、水库旅游、水利施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和群测群防的各项措施。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同时,要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及交警、消防、交通、海洋与渔业、旅游等部门请将节日安全值班表于4月29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在“五一”节期间将当天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7时前、“五一”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5月7日10时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6968528,传真:86968530。

  附件: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上报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 4月26日印发


  附件: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上报表

  填报单位:

  汇总时间:2007年5月    日—5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事故总体情况

事故类别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道路交通

火    灾

工矿企业

水上交通

渔    船

铁路路外

旅    游

其    它

合    计

二、事故隐患及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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