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能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事关健康新农村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参合率、扩大受益面,根据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考核标准和方法
1、考核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考核方法:镇乡、街道根据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在被考核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勘查、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督查考核。
对照考核标准,总分达到90分以上,参合率达到85%以上且不低于上一年水平的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和市政府年终对镇乡、街道考核的内容之一。
四、奖惩办法
1、全市设先进奖3名、进步奖1名。
先进奖:参合率名列全市一、二、三名的镇乡、街道获先进奖,全市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1.5万元、1万元。
进步奖:参合率达到85%以上(含),且增幅名列全市第一的镇乡、街道获进步奖,全市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1万元。
2、达标奖:参合率达到85%以上且不低上一年水平的镇乡、街道获达标奖,全市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8000元。
先进奖、进步奖、达标奖不重复表彰、奖励。
3、镇乡、街道参合率高低与财政收入分成挂钩。参合率不达标的镇乡、街道从财政分成中扣除不足金额,达到要求后再补足差额。
4、参合率不达标的镇乡、街道,市委、市政府作通报批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当面说明原因、并作书面检查。
附件:兰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
兰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 内容 | 考核目标要求 | 分值 | 考核要点和扣分标准 | 考核办法 | 自查 得分 | 考核 得分 |
组织 领导 | 组织网络健全,成立镇乡、街道合医委和合医办,合医办有办公场所,经办人员1-2名; 各行政村有合作医疗联络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 10 | 镇乡、街道未成立组织扣3分,村未确定联络员扣2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578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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