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请示》(兰民政〔2007〕1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从今年起调整我市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将目前每年人均3元调整到每年人均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