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是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农专发〔2009〕140号文件的要求,经广泛调查和逐场核实,今年我市有616家年养猪100头以上(养牛1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和3个养鸭3万羽以上的规模水禽场列入全省2010年治理计划,是近年来治理任务最重的一年。为了确保今年治理任务如期完成,现就做好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是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重要举措。市政府与镇乡、街道签订责任书。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的组织领导,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政策,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按市政府下达的治理计划,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早治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农业、财政、环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作为,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合力抓治理工作。市农村能源办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集中精力抓好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