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2010~2012年服务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0~2012年服务业工作要点
及责任分工
2010~2012年兰溪市服务业工作的总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工作方针,强化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扶持,提升重点行业,优化平台建设,加快项目推进,培育重点企业,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深化体制政策创新,加快品牌建设和典型宣传,把扩大总量与调整服务业结构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争取2010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50亿元,2011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56亿元,2012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63亿元左右。为实现上述目标,现将兰溪市2010~2012年服务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服务业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分析研究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协调和监督重大项目的实施。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明确本单位的工作分工,建立起相应的机构,力求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
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落实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落实金华市下达的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牵头单位:市粮食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统计局
三、做好服务业项目安排和审批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粮食局、经济开发区
四、抓好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做好对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牵头单位:市粮食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外经贸局、旅游局、统计局
五、加强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按照《兰溪市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做好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补助和扶优扶强等奖励的组织申报、审核和兑现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粮食局
六、做好服务业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反映兰溪市服务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探索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七、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分析兰溪物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制定物流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重点建设项目,合理布局,提出需要采取的保障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粮食局、经济开发区
八、编制实施2010~2012年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实施《2010~2012年兰溪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安排方案》,加强服务业重大项目管理,抓好在建项目的跟踪、督查,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在土地规划调整、用地指标安排、利用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等方面,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十二五”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重点面向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创新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结合实际和项目实施进度,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